2018年大同公司取得国防部抗弹纤维布标案,但国防部依部分验收未过等理由,拒绝给付剩余货款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共6160万元,大同提告索讨,最高法院认为,大同未能即时压制充足的合格防弹板,相当程度损及国家及人民利益,判决只能请求国防部返还逾期违约金1225万元。
国防部在2018年公开招标,分别採购2组抗弹纤维布各1亿7500万元及7000万元,大同与大眾电脑併列得标,并约定各自均分採购案,但大同交货的原料遭质疑是以大陆进口的纱线,国防部要求大同依契约约定,提出原料产地非大陆的证明文件,生产制程因此暂停。
后来双方互有函文往返,2019年6月国防部同意大同以法院公证文件,证明产品及原料都符合契约规定是国产,但部分货品却因此迟延交货,国防部依照契约规定,没收大同公司的履约保证金1260万元,及拒绝给付部分货款4900万元,大同提起给付货款诉讼。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本件採购案是向大同公司採购抗弹布压制成国军使用的防弹衣,事涉国防安全及需求,具有高度公益性及必要性,未能即时压制充足的合格防弹板,相当程度损及国家及人民利益,造成行政人力浪费,影响后续业务推动,难谓国防部未受有损失。
高院指出,国防部损失难以量化,以契约总价20%计罚逾期违约金尚属过高,综合判断应核减为契约总价15%即3675万元,本案未交货部分遭解除契约,未取得价金扣抵4900万元,判决大同公司仅能请求国防部返还逾期违约金1225万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