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贪警!见外籍女抛锚机车放7、8万现金 竟强要分一半遭起诉 李文正翻摄

桃园市龙潭区1名外籍女子去年1月16日晚间23时许,因机车抛锚向走路经过的龙潭警分局勤指中心汤姓员警求助,岂料汤男见到机车置物箱装有7、8万元现金,竟要求分他一半,且抢走其手机并试图亲吻女子。检方痛批罔顾其身为警职,犯后饰词狡辩,并无悔意,请求从重量刑。

检方调查,汤姓男子在龙潭区中兴路392巷遇到牵着抛锚机车的外籍女子求助,汤男指示女子将机车停在空地,并要求打开置物箱,岂料汤见到内有7、8万元现金,因附近都是工厂,且深夜鲜少人车经过,竟心生贪念,罔顾其身为警职负有保障人民权益、维持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的职责与本分,明知其未身穿制服或出示证件表明身分,也未告知女子有何违法、违规事由,显非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中「行使职权之警察」,私自要求女子将手机关机,并要求女子将现金分一半给他,还两度伸手阻挡女子关上置物箱。

女子心生恐惧,将现金全数收入随身包包,并拨打电话求助。汤男竟将女子手机抢走。女子面临机车抛锚,遭陌生男子于偏僻路段索讨财物的处境,急欲对外求援,再遭对方夺走唯一可对外联繫的手机,心中孤立无助、恐慌之情加剧,欲取回手机,未料汤男无意归还,反将脸贴近女子脸部,对女子说「可以亲你一个吗?」造成女子极度恐惧,担心人身安全遭遇不测,闪躲后因惧怕放弃取回手机。徒步逃离现场。汤把其机车钥匙及雨衣拿走后丢弃。

女子报警后,警方才发现犯嫌竟是自己人。检方认为,汤男犯抢夺、强制等罪嫌,请法院从重依抢夺罪论处,另考量汤男不但未施以援手,反抢夺女子手机拒不归还,陷女子更加无助之境地,所生危害尚非轻微。且他身为警职,已经有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案件被起诉,仍一再知法犯法,犯后饰词狡辩,并无悔意,请求从重量刑。另警方以窃盗罪嫌送办,检方认为,汤男所为已达不畏见闻而不掩形声之情状,应构成抢夺而非窃盗。

据了解,汤男当时已经酒醉,事后对于案情推称不清楚,去年10月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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