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号北向178公里台中路段,今天早上5时33分,发生一起车祸,疑似一辆轿车发生自撞,警消人员获报后到场时,发生车辆停在路肩,车上空无一人,国道警方指出,将通知车主到案说明厘清案情。
根据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队调查,今天清晨5时33分,国道1号北向178公里外侧路肩停放1辆轿车,疑似发生自撞事故,车头严重毁损,但车上空无一人,不知驾驶去向,经警方透过监视器调查,发现有一人从事故现场离开,恐涉及肇逃。
国道警方指出,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至3个月。将通知车主到案说明,以厘清事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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