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职业军人阿德(化名)佯称提供「包养」,诱使女子视讯裸露,却暗中录影存证,随后竟变本加厉,以手中裸照作为威胁,逼迫对方拍摄更多画面。女子惊觉受骗,未依其指示行事,愤而报警。法院审理后,依诈欺得利罪及恐吓之方法使他人摄录性影像未遂罪,分别判处阿德6月及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了解,阿德与被害人A女素未谋面,却透过通讯软体Messenger,以「Wu Wu」为名联繫对方,假藉「包养」之名,开出每月20万元的条件,要求对方依指示进行裸聊。A女信以为真,在桃园市住处按照要求裸露胸部与阿德视讯,未料阿德趁机使用手机萤幕录影功能,将裸聊过程全数侧录保存,以满足个人欲望。
事后,阿德变本加厉,将录得之裸照截图传送给A女,并透过Messenger扬言:「刚刚全程我都有录影,不想被发出去就按照我说的拍」、「如果封锁我就直接发了」,甚至限时「6点没回我就发出去」,意图以裸照要胁对方提供更多私密画面。A女惊恐不已,担心个资曝光,却仍拒绝妥协,最终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依据通讯纪录、对话截图等证据,确认阿德行径不法,全案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法院审理时,阿德对犯行供认不讳。
法院审酌,阿德行为已构成刑法第339条第2项诈欺得利罪,以及第319条之2以恐吓方式使人摄录性影像未遂罪,依法判处6月及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谘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