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某大学法律所李姓研究生2019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同校学妹小妍(化名),邀她到租屋处一起读书,趁机对小妍伸出狼爪强制猥亵、性侵及以生殖器磨蹭小妍身体,小妍拒绝他,并说「这是强制性交」、「你是学法律的你应该知道」,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李男上诉指控小妍是主动配合且有精神疾病指控不实,被台南高分院驳回,维持原判,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姓研究生于2019年10月27日下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学妹小妍,邀小妍一起念书,骑机车载小妍载回租屋处后,两人在书桌前念书时,李男开始对小妍伸出狼爪,抚摸小妍腰部、大腿、胸部,小妍用手拨开李男,直说「不要」、「正经一点」,李男不顾小妍的警告,继续抚摸大腿,并将手伸进小妍裙子、安全裤、内裤,抚摸小妍阴道,再以手指侵入,小妍感到不舒服,表示要去上厕所离开座位。
待小妍上完厕所回来,两人坐回书桌前,李男表示要看小妍的大腿比例,继续以手触碰小妍大腿,又将手伸入裙子内,以手指侵入小妍的阴道,小妍旋将李男的手拨开,告诉他「不要」、「这是强制性交」、「你是学法律的你应该知道」。
李男不听警告,再将小妍推到床边,以背对方式,用他的生殖器隔着裙子磨蹭小妍屁股,被小妍转身拒绝,小妍随即以通讯软体通知一名男友人称「SOS」及传送位址,男友人骑机车前往将小妍载离,返校通知教官及报警。
一审嘉义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李男4年6徒刑,他不服提起上诉,指控小妍在过程中配合他的要求,两人是合意,且小妍在念大学前即因父亲家暴,被诊断罹患忧郁症,边缘型人格障碍,有解离及情绪不稳定特徵,还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对他做出不实指控;他并提出自行请人做的测谎报告,强调他没有性侵。
台南高分院法官审理后,合议庭法官认定,李男无视小妍的抗拒反应,强行对她猥亵及性侵,显见李男不尊重他人性自主决定权之心态,又利用小妍人生地不熟,抗拒能力下降,对小妍性侵得逞,事后毫无悔意的否认态度,没有轻判理由,驳回上诉,维持一审4年6月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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