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近日审结一起离奇婚姻纠纷案,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无故离家,并与净水设备公司老板阿勇(化名)有不正当关系,甚至同游澳门,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判决阿德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妻子小美原本婚姻幸福美满,但妻子却在去年7月间无预警离家,抛夫弃子独自在外居住。他委托徵信社调查后,发现妻子竟与净水设备公司老板阿勇关系匪浅。去年9月29日,两人被拍到一同进入台中某汽车旅馆,停留约2小时;同年10月16日,妻子更带着行李箱前往阿勇住处,随后两人同游澳门。阿德认为,小美与阿勇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配偶权,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
面对丈夫指控,小美反驳称,婚姻期间长期遭受阿德言语辱骂及肢体暴力,甚至曾因此申请家事保护令。她更爆料,阿德对婚姻不忠,不仅外遇、包养,还嫖妓,并当庭出示阿德与其他女子的不雅照片,证明其私生活混乱。
小美强调,所谓「开房」事件纯属误会,当天是因公司业务需求,与阿勇一同为员工安排宿舍,绝无不当行为。至于澳门之旅,则是公司招待,两人仅是同机,下机后各自行动。
阿勇也喊冤,表示自己与小美仅为上司与下属关系,并提供订房明细及发票,证明9月29日当天是为公司业务需求,并非与小美有不正当行为。他还透露,小美离职原因是因需频繁出庭,与他无关。
新竹地院审理后认为,阿德虽提出多张照片,但这些照片仅能证明小美与阿勇有一般社交互动,无法证明两人有逾越朋友关系的亲密行为。此外,阿德未能提供其他具体证据,证明被告2人侵害其配偶权。法官指出,婚姻关系破裂原因复杂,阿德未能举证证明被告2人有共同侵权行为,故驳回原告之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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