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区2023年9月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凶杀案,53岁吴姓男子疑因不满楼上邻居制造噪音,竟持刀闯入罗姓男子与蔡姓女子住处,当着2名年幼孩童的面,残忍砍杀两人。高雄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并求处死刑,高雄地院今(10)日宣判,合议庭认为吴嫌犯案手段凶残,预谋明确,且无悔意,甚至在庭审期间威胁鑑定人员与被害家属,认定无再社会化可能,依法判处死刑。
本案发生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7时许,当时吴嫌持刀上楼,见大门未关便闯入罗家,当时蔡女正在客厅准备送2名年幼子女上学,吴嫌竟在孩童面前持刀猛砍,造成蔡女胸、腹等5处刀伤,伤及肺臟、肝臟,内臟外露,当场身亡。随后,吴嫌持刀进入卧室,朝未着衣的罗男猛刺8刀,伤及心臟、肺部,导致心包填塞、大量失血,当场死亡。
案发后,警方迅速逮捕吴嫌,检方侦讯4个月后,依刑法杀人罪起诉,并认定吴嫌犯行恶劣,泯灭人性,罪无可逭,应处以极刑。检察官指出,本案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称之「最重大罪行」,吴嫌无悔意、无教化可能,亦无再犯防范之可能性,建请法院判处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高雄地院合议庭审酌全案,认定吴嫌行凶前即已预谋,且犯案手段极端残忍,造成社会极大衝击,无证据显示其罹患双相情绪障碍、忧郁症等精神疾病,亦无其他可减轻刑责之情状。此外,吴嫌在审理期间多次对鑑定人员及被害家属出言恐吓,态度嚣张,毫无悔意,显示心性狡诈、冷血无情,无再社会化可能。
法官综合全案认为,吴嫌犯行符合判处死刑标准,须以永久隔离方式维护社会正义,故判处死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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