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高雄某商圈发展协会王姓理事长从事旅游业,被检调查出去年7月以「高雄基层交流参访团」名义,带3名里长及里民等17人,前往北京旅游,落地后接受招待,仅需自行负担机票,依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等罪起诉。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团员们每人自付1万8000元团费,且团员们不分政治立场均称未于旅游或参访过程听闻大陆人士提及台湾选举议题,旅游与选举欠缺对价关系,因此判王无罪。可上诉。

检方主张,王姓男子经营旅行社,曾是高雄三民区某商圈发展协会理事长,检调指控,王男受北京丰台区台湾事务办事处主任委托,由陆方资助招待,团员中须含有一定比例的里长。

王男邀集到包含3名高雄里长在内共17人参加,于前年7月间以「高雄基层交流参访团」名义带着团员从高雄出发抵达北京,团员只需自行负担机票,王男另可抽取每人约1000元不等的利润。

王男一行人抵达北京后,由大陆地区政府资助食、宿、交通、旅游、参访等全部行程费用,行程中还有台办人员陪同,并于各晚宴或交流座谈会之际,多次向团员宣传「两岸一家亲」或附和「下架民进党」的理念,将依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等罪嫌起诉他。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王男喊冤,称纯粹是民间交流、社区参访交流,没有跟大陆拿钱,也没有做危害国安的事。法官另传唤多位参加旅游团的成员作证,团员不分政治立场均证称,旅游期间与选举相隔尚远,各政党候选人尚未全然明朗,未于旅游或参访过程听闻大陆人士提及台湾选举议题,返台后也没有被要求要支持特定候选人,旅游与选举欠缺对价关系。

部分团员确曾于私底下閒聊时提及「下架民进党」等语,也属少数团员基于己身政治立场的政治言论,应受宪法言论自由基本权保障,且团员们都自付1万8000元团费,因此判王男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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