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综所税报税季将至,财政部今日公布「113年度执行业务费用标准」,5月报税可以适用。今年度有2项重要费用标准调整有利于开业医师。

首先中、西医师全民健保险收入经中央健康保险署区分药费及药事服务收入,该部分费用率为94%;以及挂号费以前费用率是78%,因应物价上涨,挂号费150元以上为80%、150元以下则是90%。

执行业务者如果未依法办理结算申报、未依法设帐记载并保存凭证,或未能提供证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者,113年度应依核定收入总额按财政部所公布的标准计算其必要费用。但稽徵机关查得的实际所得额较依费用标准计算减除必要费用后的所得

额高者,应依查得资料核计。

配合卫福部政策调整,将中、西医师全民健保收入区分出药事及药事服务费,并比照药师按94%计;以及调整挂号费用率,医师执行业务所得的赋税负担可望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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