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赠与税免税额是244万元,但要留意错误观念,以免荷包大失血,包括适用对象是「赠与人」而非「受赠人」;同一年度赠与累计金额不超过244万元;赠与免税额不限定现金赠与;赠与不动产的价值以时价为准,并非以市价计算。
国税局说明,赠与税「每人」每年免税额244万元,是指「赠与人」而非「受赠人」,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第1项规定,除法定例外,若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的财产总额超过免税额,应在该次赠与后30日内向国税局申报,否则恐被开罚。
其次,赠与税採用的是「历年制」,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计算周期,在这段期间内,不论赠与给多少人,合计累计赠与金额不超过244万元,可免徵赠与税。
再者,赠与免税额并非限定只能用现金赠与,其实不动产也适用,不限定要一次全部赠与,可透过持分的方式,逐年赠与给小孩。还需留意,无论是赠与或继承,都以赠与或继承时的时价为准,并非以市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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