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管教事件频仍!台中市乌日区某公幼教师2月间,将幼生手放入柜门边关上,造成幼生手部红肿;另将椅子翻倒,致幼生跌坐在地。教育局1日表示,学校教评会昨审议决议解聘该师,且1年不得聘任为教师、此外,该师涉其他违规事项,相关事证已移请地检署查办。
调查指出,该幼儿园教师于2月14日因两位幼生排队拿杯子喝水时起争执,疑将其中一名幼生的手放入水杯柜门边,再将柜门关上,造成幼生手部红肿。另该师2月12日及13日连续2日,因幼生坐椅子时翘起来,无预警将幼生椅子翻倒,致幼生跌坐在地并大声哭泣。
教育局2月18日获报后,1个月内调查完成,不当管教、体罚及不当对待幼生属实,于3月13日开会审议,决议予以解聘、且管制1年不得在教保服务机构任职,并裁罚6万元罚锾,同时函请学校尽速召开教评会审议应否解聘。
学校教评会昨审议决议解聘该师且1年不得聘任为教师;另该师尚疑似有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事,学校已依规调查中。此外,该师原担任幼儿园主任期间,发生午餐退费及幼生延长照顾服务收费未入公库等疑义,教育局已将相关事证移请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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