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陈姓男子与妻子共同经营未立案的安亲班,竟利用辅导女童数学、载送其返家过程,3度抚摸女童胸部、下体甚至指侵女童,南投地院一审依3个强制性交罪判10年。经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女童处女膜没有受损,基于「罪疑惟轻」原则,认为是止于强制性交「未遂」,撤销改判5年徒刑,可再上诉。
检警调查,南投县陈男与妻子经营未立案安亲班,陈男负责辅导学生数学并兼任司机接送学童。陈男却在2020年间对1位小二女童伸出狼爪,以教导功课为由,要求女童坐在腿上,伺机摸胸部和下体,甚至以手指伸入女童阴道,因怕被学生目睹加上女童反抗未遂。
不仅如此,陈男后又有两次利用开车送女童返家路程中,对坐在副驾驶座的女童摸胸部和下体,再以手指伸入女童阴道,都因女童用力打陈男的手抗拒未遂。因女童后来抗拒再去安亲班,导师询问才得知此事,向学校通报且告知家长。
南投地院一审审理时,陈男对犯行矢口否认,辩称只有摸女童胸部、下体,没有破坏处女膜,甚至称「顶多只是强制猥亵」;陈的辩护人更说,女童指述前后不一,真实性有疑虑等。法官认为陈态度恶劣、毫无悔意,分别以3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强制性交罪」,各判刑7年10个月,应执刑10年。
陈男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二审查,女童虽曾证称陈男把手指「伸进尿尿的身体里面」、「感觉很痛」,但她向母亲、老师陈述时是称被「摸」尿尿的地方,验伤也未发现下体有受损,并无证据显示,陈男手指已「进入」或「使之接合」女童私处。基于「罪疑惟轻」原则,应认定陈男是强制性交未遂,而未达强制性交既遂的程度,撤销改依3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各判他3年8月,3罪应执行5年,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谘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