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族户籍究竟能迁到哪里?国民党北市议员曾献莹指出,不少民眾因房东不让设籍而被迫将户籍迁入户所,却因「逾期未办迁入登记」遭罚900元,但罚锾缴了还是无可迁入户籍之处,质疑制度选择对无力者开罚。北市民政局表示,若民眾有居住事实,可携带身分证、居住证明文件,直接向地政事务所申请迁入登记。

C小姐表示,在换屋过程中新房东不让租补、设籍,目前只能先偷偷把户籍继续放在前房东家,但生活过得胆战心惊,觉得自己好像小偷,哪天被房东发现后,户籍又会被迁入户所,如逾期未办迁入登记,还会被累计罚900元,对生活开销是一大负担,但真的并非有意违法,而是根本「无处可迁」。她也说,如果直接申请迁入登记,等于跟房东正面衝突,有可能被调涨租金或是直接没房子住。

曾献莹表示,至2024年底,北市户籍暂挂户所者达1万6818人,每区皆破千人。根据《户籍法》第79条,未依限期办理迁徙登记者,经催告后仍未完成,将处以300至900元罚锾,2020年至2024年北市共裁罚3017件。

曾献莹说,这些人不是不办户籍迁入登记,多半是因房东拒绝而无法设籍,陷入制度夹缝,市府应正视此现象背后租屋市场与户籍制度之间断裂的问题,面对「户籍无处可归」、「人籍不合一」的现象,深入了解租屋族群真实处境,厘清房东拒绝房客迁入户籍的成因,思考制度改善方向,而非单以裁罚处理。选择对无力者开罚,就算缴了罚款,问题也还存在,无法将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处。

曾献莹补充,许多房东担心房客设籍后会被国税局查税,导致房屋税变非自用住宅,所得纳入租金收入、补贴被取消等,因而从一开始就跟租客讲明勿迁入户籍,儘管内政部多次强调房东不得拒绝房客设籍,但实务上仍常见房东以提高租金或其他方式阻挠。但有许多状况是来自房东对制度的不确定与误解,若有清楚、公开的政策指引与沟通,未必全无协商空间。

民政局户籍科长刘嘉凤表示,户籍相关法规属中央法令权管,全国一体适用,有关迁徙登记应依居住事实审认,若民眾有居住于租屋处事实且欲设籍于租屋处,而房东不同意迁入时,民眾可携带国民身分证及居住证明文件,如未经公证租赁契约,直接向迁入地所申请迁入登记,户所人员将于到府查实后办理迁入登记。

刘嘉凤说明,民眾户籍「无处可迁」被迫径迁户所,是依法行政的不得不作为,考量户籍为民眾公、私信件寄达地址,所以设籍地应由民眾择定亲人或朋友任一地址,如经催告4个月后仍置之不理,民眾到该区户所办理业务,会累罚300至900元罚锾,情节轻微者得免予处罚,如到别区办理业务者,则不会开罚。

刘嘉凤坦言,不少被迫径迁户所的民眾都相对弱势,小额罚锾只是行政作为,不是要把民眾逼到走投无路,只是希望民眾可以将户籍尽快迁到实际住所。有关房东拒绝租客迁入户籍,其实也牵涉租屋市场的市场机制,如兼顾双方立场考量,很难有一定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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