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化名)被孩子控诉,自他年幼时,父亲就无稳定工作,全由母亲工作扶养他,而且父亲会对他及母亲家暴,导致他长期身心饱受煎熬、恐惧,而父亲在离婚后也未探视、扶养,他现在要养母亲与未成年孩子,恐怕无法维持自己生活,因此依法声请准予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表示,对于孩子的主张,他并没有意见。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近2个年度的所得给付总额分别为10万8040元、1元,名下有一家企业社的投资额15万元。另外,阿国现年67岁,在去(2024)年急性右侧中大脑动脉梗塞合併出血,目前日常生活无法自理,因此需要有人长期照护,所以入住护理之家。
法官考量,阿国已不能以自己财产及劳力所得维持生活,他的孩子依法负有扶养义务。而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阿国在离婚前后,从来都没有扶养过孩子。法官认,阿国无正当理由在孩子成年前,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孩子请求免除对父亲阿国的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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