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多项前科的庄姓男子,搭乘霸王车至台东初鹿派出所后,竟试图向警方借钱还车资,结果当场被依诈欺得利现行犯逮捕。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诈欺得利罪判处拘役45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庄男曾因诈欺、窃盗、伤害等罪,经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应执行1年徒刑,并已于2021年8月执行完毕。

去年12月间,庄男在无支付能力下拦搭朱姓男子驾驶的营业计程车,原称前往山里火车站,途中改口要求改载至台东县警局初鹿派出所。抵达后,他坦承无力支付310元车资,并进入派出所试图向警方借钱,被警方依诈欺现行犯当场逮捕。

案经朱男报警处理、台东分局报告侦办,庄男坦承犯行并具自首情节,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台东地方法院考量诈得金额不高、庄男动机为返家,虽具补偿意图但未实际赔偿,并有自首情节,最终依诈欺得利罪判处拘役45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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