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妇人违规穿越马路,遭重机骑士以时速101公里撞倒受伤,未料12秒过后,王姓男子驾驶一辆民间救护车,因与车上乘客讲话而未注意,以93公里的速度高速辗压倒地的妇人,导致妇人伤重不治。案经高雄高分院审理,王男被依肇事逃逸、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月,缓刑4年;他上诉到最高法院,近日遭驳回,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事发于2021年12月10日晚间6时46分许,一名重机骑士在高雄市小港区沿海一路,以时速约101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驶并疏于注意,因此撞上当时违规横越道路的行人苏陈姓妇人,导致妇人受伤倒在沿海一路南下快车道上。
然而约12秒过后,王姓男子驾驶一辆救护车,行经沿海一路南下快车道时,未注意到数十多位民眾挥手示意,王男竟因与车上乘客讲话而未注意,以时速约93公里高速辗过倒地的苏陈姓妇人,造成妇人伤重送医不治。而王男肇事后还没停车协助救护或报警处理,也未留下任何联络方式,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事后调阅监视器,循线查缉肇事逃逸的王男到案,最先撞到妇人的重机骑士也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依过失致死罪判重机骑士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王姓男子则依过失致死、肇逃各判7月、1年2月,合併执行1年6月,缓刑4年。
王男不服提起上诉,辩称当时急着要送病人去医院,以为是压到机车零件,没想到是有人倒在地上,他不知道撞到人。
法官检视救护车行车纪录器画面,发现王男压到妇人时,护理师曾提醒「是否压到东西?是否需要停下来看一下?」王却称「没啦,我没办法停啦」。
高雄高分院审理,当时天气晴朗,路面有照明,车前视线并未受阻,明显可见妇人倒卧在快车道上,若王有减速,就可以避免辗压被害人,但他却与乘客讲话而疏未注意在道路前方发生临时障碍、未减速慢行,又因超速、未注意车前状况,仍高速前行辗压倒卧在快车道上的被害人,其有过失至明;审酌王男与被害家属以12万达成和解,过失致死部分判7月,肇逃改判1年1月,应执行1年5月,缓刑4年。王男再度提出上诉,近日被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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