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民眾防诈意识,彰化县警察局溪湖分局举办防诈宣导。(警方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为强化民眾防诈意识,彰化县警察局溪湖分局举办防诈宣导。(警方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当车手前要三思!日前有名未成年少年当诈团车手,先后取款250万元,少年获利2.5万元,而少年当板模工的父亲得知,儿子与自己恐需付连带赔偿250万元责任时,吓得软脚差点站不住,律师也提醒,车手也是诈团正犯,一旦无法找到其他共犯,车手除需面临刑事责任,恐也需赔偿全部被害人巨额损失,并不值得。

依据打诈仪表板统计资料,今年3月份彰化县警方就受理了695件诈骗件数,等同全县每天至少有超过20位民眾被骗,诈骗彷如家常,几乎每个人都能举出自己或身边亲朋受骗的案例,有些沦为车手的民眾,以为当车手出门收个钱就能赚钱,是个轻松工作,却忽略背后可能要承担的民刑事责任,即使是未成年人也需承担。

有员警就分享,日前有名未成年少年当诈团车手,先后取款250万元,他被捕后供称自己因此获得2.5万元,警方通知少年的父亲到场,得知其父从事板模工,该名父亲也很客气的询问未来自己及孩子可能需负的法侓责任,由于车手通常是诈骗案件的断点,该名父亲得知,若无法追查到上游犯罪集团时,儿子与自己恐需连带赔偿250万元,吓得软脚差点站不住。

前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道一法律事务所律师洪志贤表示,实务上,检方起诉车手时都会将其列为正犯,即视为诈骗集团的一份子,车手若为成年人,除需面临刑事责任外,也需负起被害人所受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若被害人损失200万元,而车手可能获利仅5000元,却需对这200万元负责,恐得不偿失。

洪志贤表示,若未成人为车手,刑事上,需面对少年法院审理外,民事上,按民法187条的规定,未成人所为行为,其法定代理人需负连带赔偿责任,即使父母亲监督未疏懈,但法院仍可衡量被害人损失及行为人环境,得命未成年人或父母亲负全部或一部分损害赔偿责任,即被害人损失500万元,少年及父母也可能需赔偿500万元,呼吁青少年勿贪小额获利,而让父母负担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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