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5月报税季到来,中央健康保险署提醒,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113年度健保费和补充保险费可以全额列举扣除,不受全年保险费扣除额上限限制。民眾若需要113年度健保费缴费证明,即日起可利用五大管道取得。

综合所得税申报今(1)正式起跑。健保署提醒,民眾办理综合所得税申报,可透过连结「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使用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于完成身分验证后,即可下载113年度健保费和补充保费资料,免检附缴费单据,作业简便又快捷。

健保署表示,若民眾需要113年度健保费缴费证明,即日起亦可利用下列管道取得:

1. 健保快易通APP:点选「健保柜台」>「健保费缴纳」>「保费缴纳证明」项下,可申请将缴费证明寄至指定的电子邮件信箱。

2. 健保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nhi.gov.tw):点选「网路柜台」>「承保网路柜台」>「一般民眾」>「个人健保资料网路服务作业」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或已完成注册的健保卡登入后,即可于「各类证明申请及列印作业」>「保费缴纳证明(年度报税)线上列印作业」申请下载。

3. 统一超商之多媒体资讯工作站:点选「申办服务」>「政府/学校便民服务」>「自然人凭证e政府服务专区」>「健保缴费证明列印」项下,使用自然人凭证登入后即可列印,惟需自付列印费。

4. 在乡镇、市、区公所加保的民眾,可携带个人身分证正本,向加保的乡(镇、市、区)公所、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或联络办公室申请;在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投保的民眾,请向您投保的公司(行号)或工会(农会、渔会)申请。

5. 补充保险费扣费证明,请向各扣缴单位申请。民眾如对上述取得管道有疑义,请拨打健保署免付费谘询专线0800-030-598,手机请改拨(02)4128-678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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