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陈映彤的百万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和理科先生John(本名吴哲宇)离婚,但她与John在打离婚诉讼时,John的医疗资料,具状向法院提出,被依违反《个资法》起诉陈女,台北地院认为她主张、举证行为并非以加害于吴男为主要目的,难认有损害利益之不法意图,判决无罪,因上诉也确定。

北院表示,陈女向法院提出本案纸条,是为协助本院家事庭法官审理另案亲权事件之必要行为,且家事事件本是不公开审理,只有法官、被告、告诉人及其等委任之非讼代理人可以阅览卷证内容,确有适当安全维护措施存在。

北院指出,本案应属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条第1项但书第5款所定得利用特种个人资料之情形,不属于非法利用特种个人资料之行为;况陈女提出本案纸条虽与吴男意见相左而对簿公堂,然其主张、举证行为并非以加害于告吴为主要目的,难认有损害利益之不法意图,陈本案所为尚与非法利用特种个人资料罪之构成要件不合,属于行为不罚之情形,依法应谕知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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