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君(化名)与妻子小玲(化名)结婚逾7年才发现,老婆竟背地里与三名男子阿成、阿育及阿文(均为化名)有不伦关系,甚至会买情趣用品及传私密影片给阿文,令他气地向四人提告。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审结,小玲除了需给付15万元,还得和阿文连带给付给阿君5万元。
判决书指出,夫妻俩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玲却在婚姻中频繁出轨,除了亲密合照、互传暧昧讯息,她还会买情趣用品给其他男人用,并附赠自己就寝、裸露、自慰等私密照片、影片。阿君愤而提告并要求赔偿,小玲100万元,阿文、小玲连带给付50万元,阿成、小玲连带给付100万元,阿育、小玲连带给付50万元。
阿成和阿育皆上法庭喊冤,阿成说明自己是律师,小玲因有高中同学离婚,想询问如何向前夫索取扶养费才与之联繫,因阿成有在拍夜景和健身,所以有和对方分享这些照片,可实际上没有见过也不知道小玲是谁。阿育则表示,自己从未与小玲有通话等行为,被控诉的皆非事实。经法院查证,两人均未说谎。
小玲和阿文虽有收到通知,皆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庭,亦未提出书状作任何声明或陈述。法院确认相关证据,认定小玲明知自己已婚,仍与阿文发展逾越一般社交行为之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有诸多不适宜的对话、照片或影片,令阿君精神上感受莫大痛苦,情节重大,小玲应给付阿君精神抚慰金15万元,并须与阿文连带给付5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