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绿营党工共谍案,查出新北市议员李余典特助黄取荣、民进党民主学院前副主任邱世元遭大陆地区情工人员渗透成共谍,分别收受607万7500元、221万6924元,陆续吸收赖清德总统办公室谘议吴尚雨、前外交部长吴钊燮秘书何仁杰泄漏赖清德、吴钊燮公务行程及相关公务机密给陆方,10日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洗钱等罪起诉黄取荣、邱世元、吴尚雨、何仁杰4人,没收不法所得809万多元。

其中黄取荣因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2罪、洗钱罪各被求刑9年、8年、1年6月徒刑,总计共被求刑18年6月。另黄取荣涉在台发展共谍网犯行,涉犯国安法发展组织罪部分,北检移请台湾高检署侦办,台湾高检署10日起诉黄。

邱世元部分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因认罪求刑7年,洗钱罪求刑1年;何仁杰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求刑9年;吴尚雨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因认罪求刑5年。

由于4人在押,北检今早提讯4人,移送台北地院审理。

检调怀疑,邱世元、黄取荣被中共情报人员吸收后,于2022年至2023年陆续利诱吴尚雨、何仁杰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泄漏其经手的时任副总统赖清德、总统府秘书长、外交部长吴钊燮等人行程及出访友邦讯息或经手的公务秘密。邱、黄藉此向陆方收受报酬。

北检表示,黄取荣、邱世元均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罪

嫌、国家安全法第7条第2项为大陆地区泄漏、交付及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消息罪嫌,以及洗钱防制法第19条第1项后段之洗钱罪嫌。

何仁杰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罪嫌、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泄漏、交付及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消息罪嫌。吴尚雨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罪嫌。

北检指出,黄、邱为获取大陆地区情工人员之不法报酬,竟向任职政府部门具有忠诚、保密义务的何仁杰、吴尚雨,刺探、收集国家机密或公务上秘密交付大陆地区,期间非短,犯罪情节重大;何仁杰曾任国安、外交部会首长之核心幕僚,竟罔顾国家对其之栽培及信赖,且泄密之犯罪时间甚长、泄漏之外交资讯重要机敏,甚已由黄取荣透过特定通讯软体传送大陆地区,造成国家安全之重大危害,犯罪情节严重。

吴尚雨恣意配合邱世元刺探,将重要机敏资讯泄漏、交付予被告邱世元,犯罪情节亦非轻

微。另黄取荣、何仁杰于侦查中始终否认犯行,屡次信口编造谎言,意图误导侦办方向,犯后态度不佳;邱世元、吴尚雨侦查中自白。

黄取荣就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共2罪,请法院分别量处9年以上有期徒刑及8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就涉犯洗钱防制法洗钱罪嫌,量处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

邱世元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罪嫌,量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惟若其未来仍于歷次审判中自白,请审酌减轻其刑。涉犯洗钱防制法洗钱罪嫌,请法院量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仁杰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于大陆地区罪嫌,请法院量处9年以上有期徒刑。吴尚雨涉犯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及交付经核定之国家机密罪嫌,请法院量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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