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今年69岁的男子,因为行动不便,基隆市政府将其安置于养护单位。男子虽然有3名子女,且均已成年,但3人连袂向法院声请免除对生父的扶养义务,主要的理由竟是男子几乎未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还曾家暴子女,造成一人失聪、一人跛脚,甚至曾扬言要将亲生女儿卖去妓女户。法官在审理后,免除3兄妹扶养生父的义务。
这名今年69岁的男子,因为行动不便也没有收入,生活无法自理,既没有收入,也没有财产,目前由基隆市政府安置在养护单位中。男子的3名子女今年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免除扶养亲父义务的声请。
3名子女向法官表示,男子从他们小时候开始,就因为外遇及酗酒等问题鲜少返家,且一回家就动辄殴打3名子女及母亲。3名子女指出,除母亲曾遭男子持鎌刀砍伤头部及持刀砍伤背部外。长子也曾经被男子殴打,造成一耳失聪。
此外,次子也被男子吊起来以棍子殴打,甚至抓起来摔,更殴打致右脚跛脚,休养1月才能勉强行走。长女更遭亲生父亲恐吓,说要找人把她卖到妓女户。因此,3名子女认为男子未尽抚养子女的义务。
不过男子则是向法官表示,从未将两子打伤,顶多只有为了教育孩子,拿细竹丝惩罚孩子。同时也否认曾对妻子动粗,仅偶尔打巴掌而已,次数很少,更没有持刀砍妻子这种事情,并声称即使两人离婚,也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不过3名子女的母亲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从长男3岁之后,男子有外遇,就鲜少拿钱回家,即使拿每月也仅有1至2千元。到了长男6、7岁后,就完全没有资助,全靠母亲的兄弟姊妹资助,并且在工厂做加工才将3名子女养大。
法官认为,男子未实际照顾3名子女,且一回家就动辄殴打子女及前妻,甚至还曾致子女受伤,3人不仅自幼失去父爱,还经常处于暴力的恐怖阴影下,全靠母亲及其亲属协助,才得以长大。衡量男子未尽抚养子女的义务,若要求子女负起扶养生父的义务是强人所难,因此准许3名子女声请免除其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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