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80岁陈姓老翁被控在10多年前,对年仅4至6岁的邻居女童伸狼爪,假藉「检查洗澡是否乾净」为由,用手指性侵得逞,甚至变态要求女童闻手指气味。女童长大后学习性平知识,才惊觉幼时遭侵害,崩溃向同学求助揭发此事。南投地院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重判陈男7年2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006年至2008年间,在南投住处见邻居年幼稚女童A女(案发时4至6岁)独自玩耍,竟心生歹念,以「检查洗澡有没有洗乾净」为由,将手指伸入A女生殖器,随后更变态要求A女闻他的手指。A女当时年幼不解,直到国小接受性平教育后,才惊觉自己遭性侵,内心崩溃。

A女高中时向辅导老师透露此事,心理师发现她谈及此事时情绪激动、哭泣不止,甚至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只要听到邻居声响就恐惧发作,还曾痛苦到想轻生。

陈男矢口否认犯行,辩称「A女祖母盯很紧,她从没来我家」,更质疑「她那么小不会痛、不会叫吗?」其辩护人也称,A女指控缺乏验伤等客观证据,且家庭因素可能影响其陈述。

但法官採信心理师证词,认定A女陈述细节一致,包括犯罪时地、在场人员(陈男孙子)及变态行为模式,加上长期心理创伤反应,已构成补强证据。法官痛批陈男造成女童终身阴影,犯后毫无悔意,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强制性交罪,重判7年2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谘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

#陈男 #女童 #检查 #邻居 #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