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已核发民事保护令情况下,仍遭加害人杀害,引发各界对保护令效力讨论。保护令从声请到核发平均要41.71日,司法院承诺将加速分案,进行高风险评估、立即核发;卫福部强调,将强化空窗期风险防控,同时加强保护令执行强度。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日邀请卫福部、司法院、法务部、教育部、内政部警政署,进行「因应近期多起社会重大事件,检讨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护令制度及执行缺失,强化保护令之作为」专题报告及质询。
卫福部保护司指出,核发保护令后,8成加害人未再施暴,也就是2成可能违反保护令。如有前科、精神疾病、有严重暴力、胁迫跟踪等行为,极可能再度施暴;离婚、开庭、裁判前后,加害人往往採激烈暴力因应,应加强刑事司法拘束力。
保护司表示,将督促各地方政府提供被害人保护措施,针对保护令尚未核发前的「安全空窗期」,强化庇护安置与紧急安全服务,提升对被害人的即时保护力。
另外,将跨部会商讨如何强化保护令刑事程序、执行成效。将建请司法院研析缩短民事保护令的审理、核发时间,对违反保护令者,符合法定要件时依法羁押;若未羁押,应要求加害人遵守相关限制行为。保护令执行过程中,警政、卫政及社政单位应加强危险资讯研判,提升风险预警与安全介入的即时性。
卫福部长邱泰源表示,保护令是保护家暴受害者的重要措施,未来会加强空窗期风险防控、保护令执行强度,跟司法院、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等网络持续协调,也会请各县市加强保护力道,达到安全的守护网络。
司法院统计,2022~2024年各地方法院,平均每年受理声请保护令案件为3万6696件,核发1万9582件,以每年家暴通报案件数16万8100件,仅21.8%家暴通报案件声请民事保护令,核发件数约占声请件数53%、占通报件数11.7%。
检视民事保护令核发时间,平均所需天数为41.71日,其中,紧急保护令为2.26时、暂时保护令为23.4日、通常保护令为51.94日,显示保护令从声请到核发,仍有一段「司法空窗期」。
司法院强调,未来将要求各法院,收案后立即分案,承办法官立即检阅卷证,并进行「危险评估」,高危险立即依职权核发暂时保护令;也会请家暴服务处督导社工,拟定安全计画,对相对人进行告诫查访、对被害人安全寻访护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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