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动物保护防疫所11日接获民眾检举,指新埔有犬只不当饲养案件,动保所12日前往稽查,发现大量犬只身体状况不佳,并死于笼内,为避免犬只持续遭受危害,动保所已将前述犬只予以扣留、办理没入,违反动保法部分将依法裁处,涉及刑责部分将加重裁处并移送县警察局及地检署查办。
动保所12日稽查时,于现场发现笼饲混种犬共45只,35犬只存活其中9只极瘦、1只虚弱已送医急救,另有10犬疑似因笼饲未给予食物致犬只死亡。同时发现该饲养场所环境不佳,饲主也有未依规定绝育及宠物登记等多项涉嫌违反动物保护法的行为。
动保所依据动物保护法规定,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并依31条第1项没入饲主犬只。
为避免危害继续发生,动保所会同新埔分局员警已依行政执行法第36条,将该场所犬共35只扣留,其余所犯情事亦将待事证确认后依法处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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