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5月审议国会改革法案,民进党立委邱议莹在议场拿扇子给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左脸一巴掌,呛「没被人打过喔」,罗谴责暴力,对邱提告,台北地院判邱赔偿罗20万元确定,罗另向台北地检署提告,检方因邱具状认罪,也如数赔偿罗20万元,北检4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诉邱,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另邱呛罗「你是没被打过喔」,罗控恐吓危安罪,检方认为罪证不足,与公然侮辱部分为裁判上一罪关系,不另为不起诉处分。
检方认为,邱身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则,在国会上对其他民代施加暴力,非属良好议事典范,但考量她自白犯罪,且因案被台北地院判赔20万元确定,已如数赔偿完毕,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去年5月28日,立法院讨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 法律修正案,期间邱议莹见罗智强在议场内拿机进行直播,批评民进党意图以再生医疗法等其他议案干扰,延滞议程。
邱走到罗面前,拿扇子搧打罗左脸,并称「你是没被打过喔」,罗称「我打不还手,我是文明人,我有水准,告诉你我不会用人身攻击你」,并谴责民进党暴力,对邱提告。
罗提民事求偿,台北地院判邱赔偿20万元,邱未上诉而确定,罗在去年11月、12月向北检提告邱公然侮辱,邱在今年7月29日具状自白认罪,检今侦结起诉邱,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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