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偷吃女友人小美(化名)还拍性爱影片,正宫阿芳(化名)发现后气炸提告求偿90万元。法院审理时,阿德辩称「我就卖惨啊」,小美则称「不知道他已婚」,但法官根据阿芳提供的关键录音证据,认定两人侵害配偶权属实,判决应连带赔偿45万元。全案可上诉。
阿芳主张,她与丈夫阿德于113年5月20日结婚,不料婚姻维持不到1年,阿德就与女友人小美发展婚外情。114年3月16日,阿芳在丈夫手机发现陌生LINE好友,追问之下阿德才坦承「114年1月至3月多次发生性行为」,外遇对象正是小美。
更夸张的是,阿德在坦承出轨后,竟于114年4月15日直接搬出两人爱巢,住进小美家中同居,夫妻最终于114年4月24日协议离婚收场。
阿芳气不过,拿出与小美的对话录音提告求偿。录音中小美坦承「114年1月至3月持续发生性行为」,阿德甚至还拍摄性爱影片,影片中明显戴着婚戒。阿德在对话中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就卖惨啊,我没有地方去」、「她就觉得我很可怜啊」,离谱言行成为法庭上的铁证。
小美辩称「交往时不知道他已婚」,阿德也帮腔说「114年4月15日才告知已婚身分」。但法官根据对话内容打脸两人说法,认定小美「故意忽视、迴避确认婚姻状况」,至少具有过失责任,后期知悉后仍继续交往,更应负故意侵权责任。
法官审酌双方学歷、收入(阿芳月薪4万、阿德6-7万、小美兼职2万多)及税务资料,认定侵害配偶权属实,但赔偿金额应酌减为45万元较合理。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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