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一鲍鱼前负责人、摩坦利投资公司负责人锺文智,涉炒作存托凭证(TDR),累计遭判30年5月定谳后弃保潜逃,最高检察署指示台北地检署追查,检方查出锺的同乡友人郑畯中、冯建英、游致暐在最高法院判决当天,开2部车接应锺赴宜兰头城制造断点,锺3月13日搭船偷渡逃亡大陆,9日依藏匿人犯、偽造文书等罪起诉郑男3人,并对郑、游2人求刑1年8月。另冯因案另遭新北地检署通缉,检方仍针对其他协助锺逃亡共犯,继续分案侦办中。
起诉指出,锺文智因涉反证券交易法等案件,上诉最高法院后恐遭判决重刑,去年10月14日,高院合议评议认为无庸延长锺的科技设备监控,并于同月17日,解除锺科技监控设备。
锺找来屏东县同乡友人郑畯中、冯建英,伙同游致暐协助逃亡,由郑开车搭载冯、锺等人,多次模拟锺逃亡路线。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判决驳回锺文智之上诉,判决确定后,锺文智遂于同日下午2时28分许,在北市信义区信义路5段100号,搭乘计程车,前往新北市石碇区。
郑畯中则开车搭载冯建英,早于同日下午2时34分,先在新北市石碇区静安路1段288号等待锺;同日下午3时4分,锺则自计程车下车,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区静安路1段288号后,随即于同日下午3时10分,在该处搭上郑车。
同日下午3时16分,郑车行驶至新北市石碇区静安路1段某处,竟改悬挂偽造车牌,以利锺文智躲避查缉。
同日下午3时43分,郑车停靠于新北市平溪区
台2丙线某处,锺、冯、郑3人随即转搭已在该处等候、由游致暐驾车接应,并沿新北市平溪区台2丙线,往宜兰县头城镇头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驾车逃逸,并制造追查断点。
检警怀疑,锺文智疑于翌日3月13日,搭乘不明船只逃往大陆地区后,郑才开车,由新北市平溪区台2丙线某处,驶回北市信义区松仁路信义国中前停车格停放,而游将车驶回北市信义区吴兴街320巷45号后方停车格停放。
3月25日,游将车子以10万元价格,卖给基隆市某汽车商行;另于3月27日,将另部接应锺的车子,以19万8000元,售予新北市汽车商行,湮灭证据。
检方批评郑、冯2人并未坦承犯行,且制造多重断点,以致执法机关难以追查,復协助重案人犯隐避,妨害司法权得以公正行使、斲伤司法威信甚深,足见恶性重大等情,建请法院均从重量处有期徒刑1年8月,以资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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