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二度抓包丈夫阿德(化名)与女子阿芳(化名)多年不伦,甚至同睡一张床,法官认定阿芳行为「逾越一般社交分际」,判赔3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小美控诉,丈夫阿德自104年加入狮子会等社团后,假日总以业务为由离家,她却意外发现丈夫与阿芳以「老公、老婆」相称,甚至讨论内衣款式,明显逾越界线。更心寒的是,阿德被抓包后竟直接搬离家中,与阿芳同住婆婆名下豪宅,让她独自扶养3名年幼子女,长达9年半。

小美泣诉,这些年她月薪仅2.5万元,丈夫却只给微薄扶养费,连子女健保费都不愿负担,母子四人生活困顿。她因长期压力罹患乳癌,歷经手术化疗,而阿芳却早在105年就被判赔10万元却未支付,继续与阿德交往,甚至被子女直击「同睡一张床」。

阿芳辩称,两人仅是普通朋友,且前案已判决,质疑小美重复提告。但法官调阅证据后认定,阿芳与阿德112年仍同住同睡,已侵害配偶权,且前案与本案时间点、行为均不同,不构成重复起诉。

法官审酌双方经济状况(小美无业、阿芳月薪2.8万)及侵害情节,判阿芳赔偿3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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