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师卖使蒂诺斯处方笺赚106万 儿子也冒父亲名义赚钱

陈志贤/台北报导

台北市青山诊所负责人陈维础医师涉嫌长期以14名人头病患开具不实的第四级管制药品安眠药使蒂诺斯(Stilnox)自费处方笺,以每张300元至400元转卖牟利,估计4年获利106万多元,儿子陈大伟则冒用其名义看诊获利111万多元,还卖处方笺赚43万元,另父子俩共诈领健保12万多元。台北地检署11日依贩卖第四级毒品、偽造文书、诈欺取财、个资法起诉陈维础、陈大伟、转卖的张哲纲、卓昆颖、陈威文共5人。

另涉转卖的陈晓嫆遭通缉、蔡雱婷因死亡获不起诉处分,药局萧姓负责人、诊所郭姓医师罪嫌不足,获不起诉。

至于何柏慧、胡金贵14名人头病患、以及朱姓、张姓2名提供健保卡的病患,因认罪均获缓起诉处分1年,其中何女、胡男均须支付公库20万元,其余14人分别须支付公库5000元至7万5000元。

起诉指出,使蒂诺斯为第四级毒品与第四级管制药品「佐沛眠」成分,为处方用药,依规定病患未亲自到场实际就诊,不得领取该药。

但经营青山诊所的陈维础医师,自2019年起至2023年5月冒用9名病患名义,另虚构22名病患资料,开具不实病歷及使蒂诺斯自费处方笺,再以每张处方笺300元至400元代价转卖给张哲纲、陈晓嫆、卓昆颖、何柏慧、胡金贵等人,共计3090张,再由张哲纲等人持向药局领取使蒂诺斯,陈获利106万7800元,并藉此诈领健保6万190元。

另陈维础于2022年至2024年以相同手法,卖处方笺给张哲纲、陈威文、洪瑞君、卓昆颖等人,张再以史蒂诺斯每颗50元代价,转卖2200颗,获利11万元,另卓以30颗1000元转卖获利1000元。

陈维础自2023年11月起因病无法看诊,由不具医师资格的儿子陈大伟接手,陈大伟冒用父亲名义,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5月,以每张处分笺300元至400元代价交付民眾,陈大伟共制作不同病歷3745份,与父亲共同获利111万1500元,另诈领健保6万3253元。

期间陈大伟另以自费处方笺300元至400元、健保处方笺200元代价,出售1330张处方笺,获利43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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