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和女友交往一年后分手,他挽回女友不成,把LINE头像设为女友穿睡袍背对镜头的偷拍照片,前女友发现气炸报警,李男还传讯致歉,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65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0年11月间,李姓男子于线上游戏认识一名女网友,认识一段时间后,2人决定交往,隔年5月,到高雄某饭店入住,期间李男偷偷拿着手机拍下女友穿着睡袍的背影照。
后来双方感情生变,李男想挽回女友无效,2021年12月,他将自己LINE的大头贴,更换成当时偷拍女友的照片,结果被女友发觉后,李男还特地写了一段文情并茂的文字,提及「我只是幼稚地以为就像拍摄背影照一样想记录美好的时刻,在这种情感丰沛的时间点,我忽略了道德和法律,因为妳熟睡的脸庞真的好美」向前女友致歉。
但前女友坚持报警提告,高雄法院审理时,李男称照片中主角并非前女友,不过法官根据饭店住房纪录及李男的致歉文字,不採信他的说词,依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散布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等罪,判拘役65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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