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女子担任保母10多年,受托照顾1名2岁幼童,因嫌幼童吃饭太慢,竟拿塑胶管打伤幼儿,造成幼童右脸挫伤合併右眼眶外侧大片瘀伤,之后甚至出现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家长愤而提告且坚不和解,嘉义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嘉义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处黄姓保母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姓保母有10几年保母经验,且领有保母专业人员证照,今年5月14日中午12点多,因不耐所照顾的幼儿吃饭过慢,因自身情绪不稳定,就持塑胶管朝幼儿脸部敲打,导致幼儿脸部出现大片瘀伤,让家长心疼不已,加上幼童案发后的异常行为与反应,被诊断患有混和焦虑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家长对黄姓保母提出告诉。

法官审酌黄女无前案纪录,受告诉人所托,照顾完全无法自理2岁幼儿,本应善尽职责悉心呵护照料被害人,竟因自身情绪不稳,不耐被害人吃饭过慢,就打伤幼儿成伤,虽黄女犯后坦承犯行,且愿意和家长和解,但家长无意愿,并请求法官加重处刑,最后依成年人对儿童犯伤害罪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判黄姓保母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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