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宗教事务局近日发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规范提及,「香港、澳门、台湾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在境内实施网络行为,参照本规范执行。」内政部17日予以严正驳斥,并表示此举已严重侵犯我国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内政部表示,台湾为自由民主国家,基于中华民国宪法第7 条平等原则,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受到宪法保障,政府不会专门针对宗教人士制定网路行为规范,中国粗暴将台湾宗教教职人员纳入规范,已严重侵犯我国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内政部呼吁,我国宗教团体或宗教人士前往中国境内,务必审慎评估风险,如确有赴中国进行交流之必要,可至本部「赴中国交流资讯公开专区」进行登录,以利国人在中国期间政府可提供必要协助及服务,守护国人、团体交流安全。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