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100%在地台湾制造」、「一番选」的宏宇农产生技公司,被控自越南进口芋头条、地瓜等蔬果脆片,直接改包装或改标示「产地:台湾」对外贩售,2023年被检调查获,涉赚取价差69万元。负责人张宏宇犯后自白及缴回犯罪所得,台南地方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刑10月缓刑3年,须向公库支付70万元,公司被依违反食品卫生法罚款30万元。

检方查出,宏宇公司自2018年1月起至2023年7月25日止,自越南进口芋头条、波罗蜜、地瓜、紫地瓜、香蕉脆片等蔬果脆片,再于公司内,以不同比例混和台湾制造秋葵、香菇、敏豆、胡萝卜、苹果乾组成「综合蔬果」、「综合野菜脆片」及「综合水果脆片」,分装为每包35、70、160克不等,或将进口果乾直接分装成每包70公克后,装入标示「产地:台湾」包装袋内,出售给国内业者,另透过官方及虾皮网站出售,以公开陈列、贩卖售予不特定消费者,赚取差价约69万元。

2023年7月被台南市调查处查获进口蔬果脆片,负责人张宏宇于侦查及审判时均自白犯罪,且于侦查中缴回犯罪所得,在审判中获得减刑。

法官认为,张宏宇从事农产品贩售多年,本应秉持诚信经营生意,明知台湾消费者对于台湾本地生产与进口农产品认知、评价有所差异,竟为贪图便利,将进口农产品加工后,标示为台湾本地生产,已损害市场上交易安全及秩序,影响消费者权益。

判决指出,张宏宇涉犯贩卖虚偽标示商品罪、诈欺取财罪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宏宇公司因其从业人员涉犯贩卖搀偽食品罪,依法科以罚金。张宏宇从一重以网际网路对公眾散布而犯诈欺取财罪判刑10月,缓刑3年,并应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70万元。另依食安法对宏宇公司科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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