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律师何紫滢涉嫌参与诈欺集团从事假买卖取款,及利用王姓嫌犯被捕陪侦机会,泄露侦查秘密给诈团莫姓主嫌,并帮助取款、洗钱,两度遭检方声押,经抗告、交保,检方抗告成功羁押后,台南地检署25 日侦查终结,3人被依涉犯组织犯罪、诈欺、洗钱、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等罪嫌起诉,何紫滢被求刑8年,併科500万元罚金,莫姓主嫌被求刑16年,併科1000万元罚金,王姓嫌犯求刑6年,併科100万元罚金。

检方起诉指出,何紫滢从2024年8月间起,参与莫、王2人指挥的假买卖、假投资诈欺集团,该诈欺集团透过脸书、抖音等网路社群媒体进行直播,以买卖或投资翡翠、玉石等原石或成品可以获利,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而匯款或面交数万至数百万元之金钱,事后再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断绝联繫,藉以获取暴利。经被害人将所购得宝石送鑑定,发现并非翡翠或玉石,而系石英染色或灌胶等情始知受骗。被害人数已达十余人,诈骗金额超过860万元,检警仍持续追查共犯与被害人。

检警查出,何紫滢担任该诈欺集团法律顾问,会致电被害人表明律师身分及诓称宝石真实性,且曾于去年10月9日在她的法律事务所向某被害人收取101万元现金后,交予莫姓主嫌指定的诈欺集团成员。

该诈欺集团成员为警方查获时,均委任何紫滢为辩护人,何女将诈团成员所为供述及掌握到检警侦办方向及内容回报给莫姓主嫌。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于今年1月13日拘提王姓主嫌到案时,何女担任选任辩护人,因知悉王嫌指证莫姓主嫌为集团成员的侦查秘密,竟随即泄漏此因业务知悉国防以外之秘密予莫姓主嫌,令莫嫌得以灭证及准备逃脱,最后被检警发现而将他逮捕到案。

何紫滢于7月16日被检方传讯后遭声押禁见获准。她抗告成功,获60万元交保。南检提抗告后,法官改裁定120万元交保,检方再抗告成功,8月15日重开羁押庭,台南地院认定她泄密嫌疑重大,有勾串灭证虞,裁定羁押禁见,检方于9月25日侦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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