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傅昆萁卷入竞选小物案,检调3月间两度搜索「管家」李庆隆台中、花莲住处并约谈李男,李到案隔天开车到律师张睿文事务所,将车停放停车场,借用套房供李藏匿,检调5月通缉李,李8天后投案,台北地检署11日依藏匿人犯罪起诉张,并求刑8月。

检方痛批张身为律师,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隐匿其行踪,妨害真实发现及国家司法权行使,又犯后在缄默权保障下任意供述,与客观事实证据不符,始终饰言狡辩,犯后态度不佳,具体求刑8月,另将分「律他」案,将张移付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

至于李庆隆涉傅昆萁竞选小物案,涉犯《商业会计法》,投案后遭100万元交保,配戴电子脚环监控,另傅则为「他案」被告,检调仍在侦办中。

起诉指出,北检3月间指挥调查局北机站两度搜索李庆隆台中、花莲住处并约谈李男,3月10日约谈李到案,李委任张睿文律师辩护,张对检方表示李没有逃亡之虞,检方讯后请回李。

但张却以有亲戚上台北找工作需要居所,向王姓房屋仲介借用台北市丽水街套房的钥匙,李在接受检调讯问后隔天下午5时,开车到张的律师事务所,张搭上李车,以遥控器打开事务所大楼地下室电梯,指示李开车停入机械停车位,李停好车拆除车牌,与张会合

张即联繫王姓仲介,并开自己轿车搭载李,于3月13日凌晨至北市丽水街,将李及钥匙交付王,由王带同李入住,张再支付一个月1万7000元租金给王,王再转交倪姓屋主。

3月19日调查官找不到李,询问张睿文,张佯称2人仅在14日在事务所见面,但李未出现,他也找不到李,北机站、北检分别于4月8日、4月11日约询、传唤李,李都未现身,北机站拘提亦未到案,北检5月2日对李发布通缉,并搜索张睿文,讯后谕知张交保50万元。

李直至5月9日才主动到案,结束近2个月的逃亡生涯。北检讯后谕知李100万元交保,配戴电子脚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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