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达海外总部确定落脚北士科T17、T18,台北市府与持有地上权的新光人寿合意解约,双方对「分手费」已达成协议,分手费为44.3亿余元,希望本周内签订协议。但民进党议员顏若芳提出质疑,新寿要求市府支付工地围篱换上新新併LOGO的费用4万多元,认为此笔费用不合理。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今(11)日对此回应,这个也是它的成本。

根据《中国时报》今报导,市府昨将新寿履约支出成本结算汇总表送至议会,市府函文指出,依议会决议该案因未及编列预算且无法自行调整,并需动支平均地权基金超过5000万元,所以函请议会备查,议会预计12日审定。据结算表内容,支出主要项目及金额包括新寿已缴纳权利金、地租、营业税、印花税及行政规费共34亿4981万2174元,已支付顾问及工程成本6亿1448万1768元,另有各项费用衍生「资金成本」3亿6977万143元,总额为44亿3406万4085元。

但民进党议员顏若芳发现,其中新寿要求市府支付工地围篱换上新新併LOGO费用4万多元不合理,与履约无关,为何要市民埋单?李四川今对此回应,那一个大概是他们(新寿)围篱(原来的广告),因为新新併所以更改广告,当然这个也是它的成本,所以也记在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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