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平镇区50岁李姓男子,疑似因为感情纠纷,本月10日前往周姓前女友住家附近将人勒毙,他在民国97年因姊弟恋谈分手,才杀死44岁欧姓妇人入狱服刑,他假释出狱不到2个月,竟又杀死周姓前女友。桃园地检署获报,认为李涉犯杀人罪罪嫌重大,有逃亡、灭证及反覆实施犯罪之虞,11日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桃院认为,李男坦承客观犯行,但否认有杀人之故意,但可认为李犯罪嫌疑重大,考量他所犯为本刑10年以上,且犯后有自伤行为,足认有灭证之虞。且李男在民国98年杀害交往对象经判决月订且执行完毕,本案犯行与前案有相当相似性,足认反覆实施之虞,审酌羁押对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及对公益之维护、后续侦查及审理之确保,认有羁押被告之必要,裁定羁押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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