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已婚熟女娜娜(化名)偷吃小王阿龙(化名),两人互称老公、老婆,平时聊天的咸湿内容还被女方儿子发现。从对话中也可推测,双方多次无套激战,娜娜的老公得知消息后相当心碎,最终心死斩断33年婚姻,并向阿龙求偿50万元,法官审理后判阿龙应赔偿15万元。
根据判决,人夫与妻子娜娜已结婚33年,双方于2025年4月离婚,他控诉在今年春节发现娜娜举止异常,儿子更在同年3月无意间看见母亲娜娜的手机里与男子阿龙的对话,内容包含「我在家了喔,老公」、「怎么都不会中」、「妳有在吃避孕药吗、还是有装避孕器、还是结扎了」、「真的怀孕你要负责」、「要帮我生妹妹」、「我要一直内X」、「老婆我们一起睡觉」、「老公我爱妳 」等充满暧昧、咸湿字句。人夫发现自己被戴绿帽,愤而向小王阿龙求偿新台币50万元。
阿龙挨告后,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作何声明或陈述。依民事诉讼法第436条第2项、第280条第3项准用第1项规定「视同自认」,堪信原告主张事实为真。
法官观诸阿龙与娜娜的对话内容,发现两人在女方婚姻存续期间,互称老公、老婆,且阿龙还要对方「帮生妹妹」,并且要一直内X,甚至询问对方为何都不会中(怀孕),是否有吃避孕药、装避孕器或结扎,堪认阿龙于2025年3月间与娜娜的交往已逾越正常朋友互动情形,侵害原告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导致原告精神痛苦。
台中地院审理,原告从事建筑板模工作,月薪7、8万元,名下有4笔不动产,而阿龙名下无不动产,2023年、2024年的收入约3万9825元、18万元等情,判阿龙应赔偿15万元慰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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