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会今讨论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修正案,桃园市副市长苏俊宾直指台湾每日诈骗广告1.5亿则,仅主动移除430万则,比例微乎其微,其余疑似诈骗广告反倒被收取较高费用而留下,平台业者重利润,助长诈团高阶偽装,认为诈骗防制除集中在金流与末端防堵,「源头平台的管理」更是重点,呼吁从源头阻绝诈骗。
苏俊宾说,诈骗集团透过主流平台如脸书Meta、Line等诈骗一直是主要模式,桃园多次在行政院会呼吁应该积极正视,数发部这几个月积极沟通、今年也针对Meta公司开罚1850万元。Meta公司也宣布在台湾主动移除430 万则诈骗网页。但实际诈骗案件并没有明显下降趋势。
苏俊宾举例,桃园去年仅Meta脸书的诈骗通报就超过1万件,LINE更高出2成,2大平台合计已占全体诈骗来源9成5以上,这几个月诈骗数据却仅下降3至5%,一般普遍认为,平台上泛滥的诈骗广告并没有太大的收敛。他引用路透社报导指出,Meta近1成收入,约5000亿台币来自诈骗广告收益,全球每日有150亿则诈骗内容流窜,若以此数据换算数量,台湾每日将近有1.5亿则诈骗广告,在这个基础下,Meta公司主动移除430万则诈骗网页,占总量的比例实在微乎其微,而平台业者提供的广告服务包考量用户习惯的演算法精准行销、反成助长诈骗集团最好的工具。
苏俊宾说,依据相关资料的揭露,以Meta为例子,广告主被Meta的自动系统预判至少有95%机率进行诈骗,才会遭到封禁。若低于95%,则会惩罚性收取较高费用,来让可能的诈骗犯打消下广告念头。
苏俊宾说,Meta的做法显示,高度疑似诈骗的广告仍大量的充斥平台,「只是被收取比较高的费用」。在平台的游戏规则中,只是收费高低的差别,根本不是阻诈,而是建立一个新的收费模式,让诈骗业者各自投入能量,提高诈骗网页偽装的本事,这过程中训练诈骗集团利用更高阶的偽装方式避免被判定为诈骗广告,养成新的商业模式。平台业者高度重视利润,缺乏相关规范,助长更多的诈骗模式。
苏俊宾呼吁正视平台阻诈的责任,除了积极与平台业者沟通合作,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31条、32条、40条针对平台业者的规范,应该针对这个现象明确规范,建立系统主动下架的规则。
苏俊宾建议,中央后续修法时应明确要求平台提高阻诈标准、甚至规范检讨特定高风险广告的演算法使用环境、落实高风险广告自动下架,并赋予主管机关更强的监督工具与量化目标。
苏俊宾指出,若能让源头诈骗广告量从「每日1.5亿则」大幅削减,就能减轻末端金融机构与警方面对的庞大压力,让阻诈不再疲于奔命,喊话中央修法,「在源头给平台更多压力」,才能真正扭转诈骗量能持续膨胀的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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