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赋税署近日查获多家医疗诊所漏报鉅额自费业务收入,致诊所合伙人漏报综合所得税,业经移请管辖稽徵机关依法补税并处罚。根据财政部查核,有名医的自费诊所年度漏报收入就高达千万元。
赋税署指出,医美诊所、眼科诊所、牙科诊所及人工生殖诊所等医疗诊所,提供非健保给付之医美疗程、眼科手术、齿列矫正、植牙及人工生殖疗程等自费医疗服务,其收费常达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因属病患自费负担项目且多以现金交付,稽徵机关不易掌握该等自费收入,致诊所常有隐匿并漏报业务收入情形。
经赋税署稽核单位广泛搜集相关资料及审慎查证,查得多家医疗诊所漏报自费业务收入情形严重,甚至有数家诊所单一年度漏报收入金额高达上千万元之情形,经减除相关成本及必要费用后,核定诊所合伙人漏报高额之执行业务所得,并依法补税处罚。
该署表示,为促进纳税义务人依法诚实纳税并维护租税公平,将持续针对诊所之自费医疗服务收入加强查核遏止逃漏税,呼吁医疗诊所为病患施作自费疗程之收入,均应依法申报业务收入,倘经查获短漏报情事,将依法补税并处罚。
惟如在未被检举或调查前,自行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自动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及加计利息者,得免予处罚,该署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应诚实申报缴纳,勿心存侥幸,以免触法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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