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乘机性侵的搜寻结果,共06笔
国庆连假前夕,交通枢纽台北车站发生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窃盗通缉犯邱胜明9日下午4时许,在人潮眾多的车站大厅角落,对一起饮酒、烂醉如泥的女子进行长达10分钟的猥亵与性侵,全案被马来西亚籍的大学生发现,透过同学向警方报案,才让检警得以介入侦办。台北地检署得知邱男是通缉犯后,讯后直接发监执行,再另行侦办邱涉犯乘机性侵案。
新竹男子阿国在112年邀约女子小美前往旅馆喝酒聊天,但小美在抵达前先服用过躁郁症药物,两人在房喝酒聊天,在药物、酒精及电子菸交互作用下,小美突然头晕、发热,渐渐失去意识倒在地板上,未料阿国竟没通知房务人员或呼叫救护车,反而先将她抱到床上性侵。女方事后不满提告,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阿国2年徒刑,缓刑5年。
在高雄担任一家足浴会馆的已婚欧姓店长,趁着按摩的时候,乘机性侵与强制猥亵2名女大生得逞。由于欧男到案后否认犯行,且不断打电话骚扰女大生,桥头地检署侦办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欧男并请法官从重量刑。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家暴前妻小美(化名)及乘机性侵继长女小萱(化名),并以恐吓及骚扰方式对家人施压,而遭法院颁布的保护令,因涉嫌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社会工作师小伟(化名)进行介入处理,却屡遭男子恐吓社工师,近日被法院判刑9个月。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加罚20万。仍可上诉。
19岁陈姓男子去年6月邀1名女性友人及3名男性友人至家里饮酒聚会,女子喝到深夜不胜酒力,岂料陈男一时性起,趁她酒醉无力抗拒,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子酒醒后向警方报案。陈男犯后坦承犯行,并与受害女子达成和解,日前新北地院宣判,依乘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仍可上诉。
台中一名传播妹晓云(化名)指控,男子阿豪(化名)与友人找她到夜店饮酒助兴,不过她后来因为喝醉,隔天醒来发现是在汽车旅馆,自己衣衫不整还「胸部外漏」,而且手机也不见,愤而报警提告,检方则依乘机性交罪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据在场友人证词、监视画面等,无法排除合意可能,因此判处阿豪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