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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姓教练18年前担任国小跆拳道教练,2007年自2010年间,对10岁的女学生伸出狼爪,时间长达3年。被害人2024年网路发文,揭露这段恐怖的童年阴影,直言:「我的童年已经完全被剥夺,永远无法当一个正常的小孩,成为一个破碎的大人。」中院审酌,吴坦承犯行,依7个猥亵罪,判吴1年7月,可上诉。
从事房屋仲介的陈姓二房东,去年9月28日晚间,以吃宵夜、看夜景为由,邀约他的女房客外出。陈男趁女房客在车上熟睡时心生歹念,2度在车内对女房客伸出魔爪。女房客第一次在台北市圆山大饭店停车场惊醒拒绝。陈男不死心,又将女房客诱骗至阳明山,最后在外双溪路边趁女房客再度熟睡时,强行抚摸其胸部及私处猥亵得逞。士林地院审结,认定陈男犯后态度不佳,依强制猥亵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年2月。
台南一名消防局吕姓队员,去年与女性友人聚餐后共乘计程车,竟在车上趁隙伸手入衣揉胸,不顾对方抗拒硬逞兽欲。案经台南地院审理,吕男虽赔偿50万元达成调解,仍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7月,获缓刑2年,但须接受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
中秋节原是阖家团圆、赏月吃月饼的时刻,台东却发生令人忧心的案件,让佳节蒙上阴影。1名女童在中秋连假期间遭叔公伸狼爪,不当行为包括亲吻脸、胸前及摸大腿、臀部等,台东地方法院认定他涉犯《性骚扰防治法》,但女童与家人在庭讯时撤告,法院因此裁定不受理,可上诉。
嘉义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藉口帮忙亲戚照顾女童,竟在照顾场所对未满14岁的A女伸出狼爪,两度猥亵得逞。案经臺湾嘉义地方法院审理,阿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法官依两个「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月与1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可上诉。
南韩媒体引述国防部消息人士指出,越南国防部副部长黄春战9月上旬访韩期间,竟对南韩女公务员进行不当肢体接触及言语性骚扰,由于情节重大,南韩国防部后续召见越南武官表达严正抗议。
中国小姐冠军凌蕙蕙拥有172公分修长身材与端庄气质,民国77年当选「佳乐中姐」。时隔数十年,她接受《中时新闻网》专访揭露当年选美黑幕,主办人周迺嵩(人称「大花周」)不仅积欠百万奖金、报价灌水,还多次以职权之便对她伸出狼爪。
高雄1名超商田姓老板对前来实习少女频伸狼爪,更夸张的是他还拿出手铐,将少女铐在椅子上,更趁机伸手摸胸,高雄地院依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处有期徒刑10月,均得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但有另名高中时期打工的女子也曾遭田男伸狼爪,想起自己20年前也受害,决定公开此事,并怒告该超商总公司和田男求偿100万元,但因已过法律追溯期,被法官驳回。
大陆男星于朦胧坠楼亡,儘管官方迅速排除刑事嫌疑,仍传出他生前拒绝潜规则、遭设局虐杀等阴谋论,全球已有超过20万网友签署支持「为于朦胧讨公道」。台湾女星杨绣惠近日提到此案,除了心疼于朦胧,也自爆遇过演艺圈潜规则。
高雄市1名孙姓男子去年在前镇区某公园与在卖饼乾的女子认识,没想到某天深夜,孙男酒后竟对她伸狼爪,一审遭判刑4年半,不过上诉二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后,法官考量他改坦承犯行,因此从轻量处改判为4年刑期。
新北市一名宋姓家教老师,竟利用辅导课程之便,对未成年女学生伸狼爪!去年8月晚间,他在住处进行家教时,与少女饮酒后,竟从背后强行环抱,还伸手触摸其肚子、脸颊,甚至试图强吻。新北地院审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宋男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少女实施任何妨害性自主之不法行为。可上诉。
台中地院一审判决大逆转!一名年轻男子被控在亲戚住处多次对未成年的表妹强制猥亵,一审法院原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经检察官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近日撤销原判决,改认定男子犯下4次强制猥亵罪,合併判处1年2月有期徒刑,但给予4年缓刑机会,条件是必须接受法治教育并禁止再接触被害人。仍可上诉。
台北市一名谢姓男子,在今年1月与一群友人聚餐饮酒时,竟趁一名男性友人因不胜酒力休息、毫无防备之际,伸出狼爪,用手指拨弄、戳刺对方的胸部,甚至用手机录下整个恶劣过程,事后还将影片传给被害人「分享」,行径极其嚣张。被害人感到无比噁心与不悦,愤而提告。台北地院审理后,近日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谢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
屏东惊传校车司机对女学生伸狼爪事件!一名李姓校车司机,藉口替一名已满18岁的A女学生按摩,竟在车内从后方将手伸进女方上衣内袭胸,即使女方反抗仍不停手。屏东地院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年,但给予缓刑5年自新机会,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须接受法治教育及赔偿女方。全案可上诉。
台中一名21岁张姓男子,去年5月间竟对年仅13岁的A女伸狼爪,带回住处性侵得逞。A女母亲察觉有异,报警处理。台中地院审理后,虽认定张男与A女发生性行为,但因案发后两人仍持续联繫、互动频繁,与一般性侵被害人反应不同,因此不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改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刑3年4月。全案可上诉。
台中一名23岁现役军人阿宏(化名),今年元旦晚间在台铁区间车上对17岁少女小美(化名)性骚扰,他趁对方来不及反抗触摸腰部、臀部及大腿,造成精神伤害。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处阿宏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花莲一名石姓男子竟将狼爪伸向认识8年的女性好友!今年1月间,他竟在公益演唱会现场,趁对方躺在地上休息时,强行亲吻嘴唇多达4、5次,还伸手搂腰触摸,之后更变本加厉,两度在骑机车载送时偷摸大腿和腰部。花莲地院审结,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3 罪,判处石男有期徒刑2月、30日及20日拘役,拘役部分应执行拘役40日,均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台北一名许姓男子10年前以「心情不好」为由,约学妹外出见面,并藉口无交通工具返家,要求学妹在租屋处留宿。趁对方入睡时,他竟违背意愿脱衣、强行性交,甚至逼迫口交。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一名音乐教室的吉他老师,去年5月至6月间在教室内,利用一对一教学机会,对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学生藉口按摩,伸出狼爪碰触女学生的肩膀、大腿、胸部及大腿内侧。检察官认定狼师犯罪嫌疑重大,依利用权势猥亵罪嫌起诉这名狼师,并建请法院依儿少法加重其刑。
64岁花莲监狱前姜姓主任管理员3年前担任友人未满14岁女儿及2名儿子的跆拳道、武术教练,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训,并趁大家熟睡时对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对方共计18次,案花莲地方法院审理,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及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强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