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许姓男子10年前以「心情不好」为由,约学妹外出见面,并藉口无交通工具返家,要求学妹在租屋处留宿。趁对方入睡时,他竟违背意愿脱衣、强行性交,甚至逼迫口交。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许男与被害人丙女于2014年间就读高雄某大学,两人为学长学妹关系。案发当天,许男约丙女在捷运剑潭站见面,随后带她前往昔日女友的租屋处聊天。丙女因无法返桃园,遂同意暂宿。未料许男竟心怀不轨,见对方因陌生环境难以入眠,便谎称「一起同床休息」,丙女不疑有他。
岂料许男见丙女熟睡,竟伸手抚摸下体,丙女惊醒立即拒绝「我不要」并以双手遮挡,仍遭对方强行脱去衣裤,并两度插入。期间因阴茎滑出,许男更逼迫她口交至射精。丙女事后崩溃,向姐姐哭诉并报案。
案件经士林地检署侦办起诉,法院审理时,被告全盘否认犯行,但依据被害人证述、医师诊断,以及大学性平会调查报告与相关访谈纪录,均认定可信。合议庭认为,被告违反被害人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手段明显侵害性自主,罪证确凿,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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