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30岁郭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女网友小美(化名),竟趁对方裸睡时偷拍私密影片,事后更以「不乖乖配合,就把影片PO群组」威胁性侵得逞。小美事后崩溃报警,郭男还狡辩「她有同意」、「影片都删了」,但法官不买单,依妨害秘密、强制性交罪重判3年8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郭男与小美是网友关系,去年5月16日,他约小美到台南某汽车旅馆,趁对方裸体盖被熟睡时,拿手机偷拍其私密画面。小美浑然不知,直到1个月后再度见面,才惊觉自己成了「谜片女主角」。

6月7日清晨,郭男把小美带到饭店,承诺会给小美10万元与他发生关系,当她要求先给钱才发生关系时,郭男竟冷笑:「妳不想要影片被大家看到吧?」更嚣张坦承「对啊!我录了我们打炮的画面」,还作势要传到群组。小美吓得哭求删片,郭男却说「做完就删」,硬逼她就范。

郭男到案后辩称「她后来自愿的」、「当场就删影片了」,但法官勘验小美秘密录下的对话,发现郭男只删除「其中一部」,还暗示「我有很多片」,根本是「删1片留N片」的惯用手法。更可恶的是,郭男根本没打算支付承诺的10万元,从头到尾都是骗局。

台南地院痛批郭男利用女性恐惧散布私密影像的心理,严重侵害性自主权,虽双方调解破局,但考量他矢口否认犯行,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判2月、强制性交罪判3年6月,犯案手机没收。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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