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侮辱公务员罪的搜寻结果,共43笔
台东监狱谢姓受刑人逾11次对监所管理员及执勤狱警泼洒秽物、吐口水,并以不堪字眼辱骂,严重干扰公务执行,台东地方法院近日以妨害公务执行及侮辱公务员罪,合併判处有期徒刑2年4月,可上诉。
孙姓男子今年3月到新竹地检署时,被法警与保全发现包包藏有老虎钳及美工刀,要求孙男取出时,孙男突然情绪失控对法警大骂:「妈鸡鸡巴巴的、他妈的、下流,他妈的、下三滥酒。」遭新竹地院依犯侮辱公务员罪,处拘役20日。
高雄市鼓山区今年5月发生一名45岁曾姓机车骑士,因不满行车违规被警方拦查,一下车就开始辱骂员警,还突然动手攻击其中一位,当场遭两位巡逻员警制伏逮捕,过程中造成员警受伤,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审理后,依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因开车停等红灯时滑手机遭员警拦查,竟在大庭广眾下对员警出言狂谯,「你娘(台语)咧!就只抓我」、「纳税钱缴你这种米虫」等语。经法院审理,阿宏漠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重妨害国家法纪执行,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吴姓员警2023年发现高姓行人闯红灯,上前劝导时遭辱骂,他以柔道「大外割」将其压制,一审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机会犯伤害罪判处吴男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但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员警执勤可依分成「强制力控制层级表」,吴姓员警面对事第五级、执法人员的强制力控制强度可以用肢体控制技术加以因应,改判无罪确定。
身背妨害公务前科的谢姓受刑人,2022年接受新竹地检署远距视讯讯问时,对检察官飙骂「干X娘机掰」等语,并在笔录签名栏书写不雅字词。台东地方法院简易庭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4月徒刑。谢男不服提起上诉,法院改採通常程序重审,认定言语虽不当,但未足以妨碍公务执行,改判无罪。
高雄37岁李姓男子单手骑机车却拒检逃逸,被警方拦停后,他不满地口出恶言、以脏话辱骂员警,而警方要将他上铐时他仍不配合,手铐在拉扯过程中还飞出去,事后李男被依妨害公务及侮辱公务员罪现行犯移送侦办。
法务部拟研议针对鼓吹战争或武统订立专法,引发各界质疑限缩言论自由。学者专家指出,台湾并非处于战争或动员戡乱时期,自由民主时代还要推动这类立法,「是要捍卫他的台独政权吗?」若为政治目的限制言论,不仅缺乏正当性,更可能违反宪法保障、侵害人权。
台南市陈姓男子去年2月骑机车行经路口时,因安全帽帽带未扣被卢姓警员拦停,竟辱骂对方「你真的有够机歪」,遭当场逮捕移送法办。一审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罚金3万元,陈男不服上诉,二审合议庭引用宪法法庭去年宪判字第5号判决,认定他只是出于一时情绪反应,并未「影响公务员执行公务」,改判无罪,此案可上诉。
陈姓男子去年骑机车因安全帽未扣遭警拦停,因急着去医院接母亲,在开完罚单后骂员警「你真的有够机歪」,遭依侮辱公务员罪当场逮捕,一审被判罚3万元,陈男不满上诉,二审法官认为他先前多次表达赶时间且母亲住院,离去前才口出恶言,是一般人情急下出现的情绪表现,且警察已执行完公务,认难认定会何影响执行公务,因此判他无罪。
黄姓女子与楼下邻居因有房屋漏水引发的民事纠纷,法官2023年底会同律师、建筑师、警察等人前往房屋勘验现况,已向黄女表明身分与目的,未料黄女拒绝眾人进屋,并出言辱骂:「干你娘、人渣、你们法院都是垃圾人家在当的啊?」新竹地院依犯侮辱公务员罪,累犯,处有期徒刑4个月。
李姓男子自觉被某「单位」监控20多年,去年8月12日上午先跑到高雄地检署第二办公室,丢石头砸破大门玻璃,再跑到高雄地方法院,拿着石头对值班法警叫嚣,被依恐吓及侮辱公务员罪起诉,一审被判刑6月。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李男是因思觉失调症引起妄想所影响,并无加害他人之意,改判决无罪确定。
绿岛监狱受刑人阿德(化名)因在就诊时辱骂护理师「鲍鱼」,被控妨害公务罪遭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但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德罪证确凿,驳回其上诉。全案定谳。
南投县蔡姓男子今年2月酒后与人发生口角,员警获报到场处理,反遭蔡男以三字经狂骂,将蔡依侮辱公务员罪嫌送办。不过,一审法官审酌,蔡男行为难认妨害公务执行,判无罪。检察官认为,蔡经劝告仍持续辱骂,已有妨害公务目的且拖延执行而上诉,不过二审认为检察官举证不足难以说服推翻原判决,驳回上诉。
高雄杨姓男子于今年3月底喝醉酒,他在冈山分局赤崁派出所内无端以「五字经」辱骂郭姓警员,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检方依妨害公务罪起诉。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杨男只是出言不逊,他没有干扰警员的公务行为,判决无罪。可上诉。
新竹一名女子小惠(化名),凌晨在餐厅内喝酒醉,与其他酒客发生纠纷,不断叫嚣、制造混乱,2名员警到场制止,但小惠仍无法控制情绪,气得对员警辱骂「垃圾!」等语,当场以现行犯被逮捕。新竹地院近日宣判,小惠依侮辱公务员罪遭判处6000元罚金,得易服劳役,可上诉。
杨蕙如与蔡福明2018年指挥网军,在「关西机场事件」,侮辱外交 部大阪办事处及公务员,2人被依《刑法》140条的「侮辱职务罪」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5月确定,经提释宪,宪法法庭5月24日判决废弃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今(29)日下午2点30分首次开庭,传讯杨及蔡。两人均否认犯罪。
王姓男子因强盗罪遭法院重判8年,今年5月被提解到士林地院聆判时,竟然怒斥蒞庭的余姓公诉女检察官「操你妈!司法不公!」再持桌上麦克风砸向女检察官,还推挤一旁法警,所幸均未造成伤害,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对执行职务公务员施强暴及胁迫」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40岁芮姓男子于去年5月11日因另案被通缉而被警方逮捕,他被解送到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时竟然以粤语、国语骂警员「垃圾」。芮男被捕后还辩称:「在香港的文化对人说垃圾,并不是在骂对方,意思就是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等。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侮辱公务员罪,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刘姓女子去年在路口用手机拍摄总统官邸前的特种勤务,2名员警上前盘问遭拒后将她逮捕,她对员警称「畜生」及舔美国的中华民国公务员等,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她在员警执行职务过程提出抗议之意,并未逾越依社会通念或人民法律感情所可容忍之界限,判决无罪,检上诉,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