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偷拍少女的搜寻结果,共28笔
震惊社会的消息传出,两名日本男子因多次前往东南亚地区进行未成年儿童买春行为,再度被警方逮捕归案。日本警方在进行搜索时,意外发现令人髮指的证据,其中一名嫌犯的记事本上,竟详细记载了他与超过一百四十名少女的性行为,受害者年龄之小令人髮指,其中竟然包含一名年仅九岁的女童。
苗栗一名25岁杨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当时年仅14岁的未成年少女「A女」,交往期间不仅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更趁其不备偷拍性爱影片,甚至上传至国外色情网站「5楼自拍」牟利。事件曝光后,杨男遭刑事判决确定,目前正在服刑。而民事部分,法院近日判决出炉,杨男须赔偿A女及其父母共6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40岁陈姓男子利用担任补习班教师、国小代课教师机会,自2015年起长达9年时间偷拍女同事及未成年女同学如厕、入浴影音,并上传网路群组供人观赏,被害多达30人,他去年11月遭台中地院裁定羁押并延押2次,今年5月29日被判刑12年,可上诉。陈男希望能在外工作赔偿被害人,并在入监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别,本月再声请具保停押,台中地院认为陈男有逃亡之虞,驳回声请,并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长羁押2月。
40岁陈姓男子利用担任补习班教师、国小代课教师机会,自2015年起长达9年时间偷拍女同事及未成年女同学如厕、入浴影音,并上传网路群组供人观赏,被害多达30人,他去年11月遭台中地院裁定羁押并延押2次,今年5月29日被判刑12年,可上诉;他希望能在外工作赔偿被害人,并在入监服刑前向家人道歉、告别,本月再声请具保停押,台中地院认为陈男有逃亡之虞,驳回声请,并裁定自6月13日起延长羁押2月。
台中市1家麵线糊店老板,雇用12岁女童工,还趁她工作时偷拍少女屁股,他还瞎扯拍屁股「是鼓励她认真工作」,一审依违反《劳动基准法》、对未成年少女性骚扰罪,各判处拘役50日与4月徒刑,老板上诉二审驳回,全案判决确定。
民眾党立委黄国昌曾质询指出,有调查官在超商装密录器,偷拍未成年少女裙底,调查局证实有此事。黄国昌今(18日)在质询时再提此事,法务部长郑铭谦说,他支持依法严惩。黄国昌直批,该调查官只被记一大过,也没有被调职,这是法务部长认同的严惩吗?问得郑铭谦脸色一阵铁青。
宜兰县警局三星分局一名已婚的W姓警员,多次潜入分局女厕偷拍女子如厕,被害者竟然是分局主管高中女儿及3名女警,W男的恶行遭揭发后,遭到女警提告,事后虽然W男与2名女警和解,但仍有1名女警坚持告到底,宜兰地院一审判期徒刑6月,偷拍少女判1年6月,事后该名员警已遭免职。
赖总统就职1周年,台湾民意基金会公布民调,八大施政作为中民眾满意度最低的是司法改革,这已是近来第3份民调出现相同的结果,但法务部长郑铭谦竟大言不惭地自认「有及格」,与民意有极大落差,显然装睡的人叫不醒。
赖总统就职1周年,台湾民意基金会公布民调,八大施政作为中民眾满意度最低的是司法改革,这已是近来第3份民调出现相同的结果,但法务部长郑铭谦竟大言不惭地自认「有及格」,与民意有极大落差,显然装睡的人叫不醒。
调查局日前才传出有调查官在台南赛车场女厕装针孔摄影机偷拍女模、女赛车手如厕;民眾党立委黄国昌接获检举,调查局又有调查官在超商装密录器,偷拍未成年少女裙底风光,调查局副局长吴以公证实有此事,会尽快召开考纪会处理。
高雄市1名张姓国小校长被爆出涉嫌偷拍未成年少女,已遭解聘处分、永不录用。检警调查,他竟在浴室、房间及客厅偷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儿沐浴等裸露画面,甚至同居人胞妹入住后也受害,被起诉后又被校方人员发现学校办公室还有1个随身碟,竟也是藏偷拍影片。高雄法院审理后判刑9年,案件上诉后,高雄高分院30日宣判,维持原审刑度。
刘姓男大生2023年在捷运用手机偷录少女裙底风光,当场被一名路过的民眾发现,报警处理。一审依犯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判刑4年,他提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应构成较轻的罪,且他与被害人和解,改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轻判8月。缓刑2年。可上诉。
有偷拍前科的庄姓男子,在民国107年偷拍女子下体遭逮竟不知悔改,去年七月又在台南永康某超商内偷拍一名少女裙底时,店员发现后报警逮人。法官审理后发现,庄男两次犯案都未就医,因此判处7个月,不给予缓刑
艺人黄子佼是偷拍论坛「创意私房」成员,至少持有2259部未成年不雅片,一审被依违反《儿少性剥削》,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併科罚金10万元。随着黄子佼判决书曝光后引发社会眾怒。而《中时新闻网》副总编辑戴志扬解析创意私房犯罪结构、被害少女遭诱骗拍摄骇人手法大公开。
高雄市1名张姓国小校长于今年4月被爆出涉嫌偷拍未成年少女,已遭解聘处分、永不录用。检警调查,他竟在浴室、房间及客厅偷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儿沐浴等裸露画面,甚至同居人胞妹入住后也受害,被起诉后又被校方人员发现学校办公室还有1个随身碟,竟也是藏偷拍影片。高雄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偷拍16次,各判7年6月,合併执行刑9年。可上诉。
25岁陈姓男子今年7月3日搭捷运时,拿出手机偷拍一名13岁国中女生的裙底风光,被其他乘客发现,当场揭发其恶行,报警将陈男逮捕,被依妨害秘密及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送办。检察官起诉指出,因被害少女未成年,对陈男依较重的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起诉,将被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阿国(化名)某日清晨6时许,在超商看到1名穿着学校制服的少女,竟然趁少女结帐之际,将IPHONE手机夹入脚与拖鞋之间后,企图抬脚伸入少女裙底,想要偷拍身体隐私部位的性影像画面时,所幸超商女店长直击这场景,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报警处理。
台北市某私立园长儿子、教保员毛畯珅,涉性侵猥亵、偷拍6名女童,一审被重判28年,但经检警深入追查,又查出毛男涉嫌性侵猥亵并偷拍幼童,还在外寻觅「猎物」以针孔偷拍少女及幼童,其中检警查出39名被害幼童身分,台北地检署22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毛男,检方痛批毛男兽行令人髮指,受害人高达数百人,建请法院参酌本案所涉刑事处罚规范立意及儿童权利公约相关指引,量处毛男「最重之刑罚」,以正国法。
一名南部志愿役一兵,约15岁少女网友上床,却在过程中偷拍性爱画面,是传给三名友人炫耀,一审时拒绝道歉,还呛少女「没关系阿,正好想退职军,钱赔一赔就好」,遭到判处1年10个月。女方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认为,该名一兵仍有道歉,驳回上诉。
苗栗1名陈姓男子,去年无故进入某国中,尾随1名国中少女进入厕所,并持手机从上方偷拍少女如厕,所应被少女发现而未遂,少女报案后,警方循线将他逮捕移送,经法院审理后依违反本人意愿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未遂罪,处有期徒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