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恐吓性侵的搜寻结果,共04笔
台南1名许姓工人于2023年8月间对14岁女国中生小芯(化名)利诱与胁迫拍摄裸体照片、影片、洗澡视讯传给他,并约到KTV包厢厕所内,2度强制性侵得逞。他一开始称「妹妹你要赚钱吗,6000元现领」到后来「要我放过你没那么简单」的恐吓性侵,严重戕害小芯身心,法官痛斥毫无悔意,重判应执行13年徒刑。可上诉。
新北市1名女子因资金需求,和陈姓友人签定「肉偿契约」,约定陈出借12万元后,女子以肉体偿还利息,过程还需录影。双方多次发生性行为后,女子推托不愿见面却被陈男恐吓,她为此报警,新北地检署依《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予以陈男缓起诉1年处分,但需向公库支付10万元。
一名蔡姓男子和女友分手三年仍心有不甘,猛传13次简讯说「要杀你全家」、「看谁家破人亡」,更直接到女方公司堵人,载往郊区偏僻处后并藉故质疑她和公公偷情,并当场勒住她脖子进行性侵。女子事后崩溃求偿200万元;法院认定,女子身心受创严重,判赔120万元,可上诉。
从事科技业的顏姓男子不满女友和他分手,竟恐吓要将不雅影片PO上网路,胁迫对方与他发生性行为,后来又再恐吓性侵影片有「备份」要求她2周后再做一次,她报警提告,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