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撤销假释的搜寻结果,共26笔
行政院会今(30)天拍板「中华民国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长卓荣泰在会中表示,本次修法,就故意杀人及儿虐案件,在被告经法院判决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情形,不可假释,以吓阻此类型犯罪,彰显社会公义。
诈欺猖獗,过去1年全国诈欺财损约1200亿元,然而审计部报告指出,虽修法加重诈欺刑责,但近6年判刑逾3年者竟只有0.2%。审计部疾呼,应加速推动量刑法制化,对法官判决有拘束力;学者则建议,除修法提高量刑门槛,也应考虑恢復强制工作,遏阻诈团气焰。
云林县廖姓男子因诈欺等案件,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5月,入监服刑后今年1月23日假释出监,却拍片上传网路高调宣称自己诈欺26人,从受害人财损中分得300多万元,但政府仅能强制扣押7200多元。此举引发眾怒,经云林地检署向法务部提报撤销假释,20日检方表示廖男已到云林地检署报到,发监执行残刑,应没有再假释的机会了。
威震集团前董事长吴明达,在1999年犯下北联帮帮主唐重生枪击命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监服刑,吴在2017年假释,又涉嫌组成「威震集团」犯下多起暴力犯罪,还企图买凶枪杀青山宫主委黄清源,新北地检署在15日指挥刑事局在淡水住处逮人,刑事局动员30名特勤人员攻坚,当场逮捕正在熟睡的吴明达,台北地检署嘱托士林地检署声请撤销吴的假释案,吴须服残刑25年,警方预计16日下午2时将吴移送北检执行科发监服刑。
曾犯下震惊社会的「北联帮主唐重生枪击命案」的威震集团前董事长吴明达,假释出狱后仍不安分,近年屡涉暴力犯罪,日前才因买凶狙杀万华角头大哥遭判刑1年8月。如今,检警再掌握事证,怀疑他涉及组织犯罪及恐吓取财,今(15)日大动作搜索其淡水住处及三温暖公司,并将他拘提到案,全案正由刑事局侦讯中,预计明日移送新北地检署复讯。
21岁高姓男子日前至嘉义市某超商领1万多元网购商品时,因身上没钱就动手行抢,见店员护着物品不放,竟徒手暴打店员成伤,强行取走包裹后发现抢错,又返回超商,迅速取走柜台上物品,以为成功拿到手机,事后发现其实是熊猫外送接单机,嘉义地检署讯后依强盗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审酌高男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又犯案,今4日判处5年4月徒刑,可上诉。
民国104年2月11日,高雄监狱发生6名受刑人企图越狱事件,事件最后以6名受刑人全部持枪自杀身亡而结束。他们当中有1人是执行无期徒刑,有1人是应执行有期徒刑46年,且不得假释,其余4人也都是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当时他们在与警方谈判之际,曾提出多项诉求,其中一项即是刑期太长。这样的一个重大事件,已经湮没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不过因为大法官的实质废死,我们不能不唤醒记忆。
杀人及强制猥亵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潘姓男子,1996年入狱后,2009年获假释,但他因违反假释的保安处分规定,2012年遭检方核发执行指挥书回狱中须执行25年,他声明异议,宪法法庭判决相关规定违宪,高院裁定修法期限届满前停止审理程序,等到新法生效后依新法裁判。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之死,点燃基层法官对司法过劳的怒火,更掀起法界对这几年大法官释宪,反为基层司法官增加大量案件的讨论。有法官直言,法官过劳的乱源正是宪法法庭大法官,跳过立法程序,直接司法造法,导致大法官增加「小法官」工作量的畸形现况。
泰源监狱李姓辅导员,涉嫌灌水累进处遇分数,让杀人犯吴哲铭提早假释,引发议论。法务部长蔡清祥3日表示,矫正署及台东地检署必须彻查,监所须引以为鑑。
泰源监狱李姓辅导员,涉嫌灌水累进处遇分数,让杀人犯吴哲铭提早假释,引发议论。矫正署长周辉煌3日表示,矫正署对此案的态度是勿枉勿纵、不包庇,已对李员进行行政处分,并移请检察官调查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矫正署针对此事,已提出加强教化人员教育等3项策进作为,作为改进。
1998年犯下新北市永和区「欢乐联盟KTV」枪击杀人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台东泰源监狱服刑的吴哲铭,疑似因辅导员造假分数获得假释,被法务部发现后撤销,并通知执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检署找人。2日由永和警方持拘票将其带回地检署,但吴不服拘提程序声请提审,由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因犯下杀人罪被在台东泰源监狱服刑的吴哲铭,疑似造假分数获得假释,被法务部发现撤销假释并通知执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检署执行。吴不服检方核发将他拘提回地检执行声请提审,稍早被新北地方法院强制处分庭法官以书面审查后,认为吴所提提审无理由,直接驳回。
因犯下新北市永和区「欢乐联盟KTV」枪击杀人案被判无期徒刑、在台东泰源监狱服刑的吴哲铭,疑似造假分数获得假释,被法务部发现撤销假释并通知执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检署,稍早由永和警方持拘票将其带回地检署,但吴不服拘提程序声请提审,目前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宪法法庭大法官112年8月宪判字第13号判决贩毒者「量身打造」,将《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中贩卖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规定「宣告违宪」,同时还「造法独创」法律所无的「再减刑2分之1」事由,看得出大法官对一级毒品贩卖者「用心良苦且呵护备至」,当时已有舆论认为大法官让「毒贩松一口气」,甚至也有专业医师痛批大法官的作法是「恐龙帮恶魔减刑,全台毒贩放鞭炮」。
杀人或强盗性侵等重罪犯,遭判无期徒刑定谳服刑后获假释,就算是仅未接受勒戒治疗或犯轻罪,依2005年《刑法》修法前及修法后的79条之1规定,一律要回狱中分别再执行有期徒刑至少20年或25年,35位民眾及1件法官为此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审理后认定,这样的规定不符合比例原则及违反人身自由的保障,15日判决违宪,相关规定2年后失效。
针对宪法法庭15日判决宣告《刑法》无期徒刑撤销假释执行残刑规定违宪,法务部表示,法务部曾表达无期徒刑撤销假释执行残刑规定合宪,但对于宪法法庭判决违宪表示尊重,已将判决结果转知检察及矫正机关妥为因应,并将依判决意旨,着手启动修法作业,在2年内完成修法。
2006年前修法前及修法后的《刑法》79条规定,无期徒刑假释经撤销者,一律执行固定残余刑期满20年.25年,宪法法庭认定不符合比例原则,及违反人身由的保障,15日判决部分违宪,迟于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届满2年时,失其效力。
姜姓受刑人因强劫而强奸罪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获假释后因使人为性交易罪被判刑3月确定,检察官命令姜再回狱中执行残行25年,经承案法官声请释宪后,宪法法庭併30案开庭辩论,3月15日下午3点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