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碰触下体的搜寻结果,共10笔
高雄一名女子,日前到冈山区一间连锁按摩店寻求放松,没想到却遭男性技师以手指侵入下体、揉胸等行为,还疑似以「认命了吗?」等言语污辱,让该名女子惊吓报案,并上网公开店家行径。对此业者回应,第一时间已让男技师离职,并向当事者道歉及承诺协助后续事项;警方则说明接获报案后,已于昨(9)通知男技师到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
侯姓男子与同住好友小明(化名)及小明女友阿娇(化名)3人熟识,侯男竟在阿娇及小明房间、租屋处客厅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小明与阿娇身体裸露与性爱片,还趁阿娇熟睡时偷拍内裤、下体及触摸猥亵;并用阿娇脸部解锁手机,取得阿娇裸照、性爱影像。阿娇竟在借用侯男电脑时,发现她与小明被偷拍的性爱影片及裸照怒而提告,台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5 罪,判侯男1年2月徒刑。
台北市某补习班高姓负责人兼数学教师,竟藉机对一名未满14岁的女学生伸出狼爪,趁一对一授课之便,对女童上下其手、进行猥亵行为,前后至少10次,恶行令人髮指。案件曝光后,台北地方法院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10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
北市士林区一名张姓整脊师,今年4月利用整骨推拿时,碰触女子下体,又利用iPhone 15手机录影,窃录相关性影像,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证人说法,被害女子案发后确有神情激动、哭泣的事实,依强制猥亵、妨害性隐私等罪起诉。
苏姓男子见1名少女独自在骑楼下,偽装成白牌车司机,声称可以载她回家,对方不理他,竟趁机环抱、袭胸还碰触下体;高雄法院审理时,法官审酌苏男3年前就曾随机尾随另名女子入屋猥亵得逞,当时他赔了40万元和解,才获轻判缓刑,未料在缓刑期间再度犯案,认为他目无法纪、没记取教训,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
苏姓男子见穿着清凉的少女独自一人在骑楼下,偽装成白牌车司机,称要载对方回家,不料却趁机伸狼爪,环抱袭胸还碰触下体。另外,检警还查出,苏男3年前曾随机尾随另名正妹入屋猥亵,当时他赔了40万元获轻判缓刑,这次他在缓刑期间再度犯案,被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8月。
台大癌医分院女护理师小萱(化名)指控,住院化疗男子阿国(化名)对她性骚,第1次是她要确认是否订晚餐时,阿国伸手触碰她胸部,隔天巡房时,阿国突起身坐床上,将双手圈住她左大腿,向上滑动至腿根部还碰触下体。小萱不甘受辱提告,但诉讼期间阿国身故,法官判决继承人须赔偿20万元。
高雄市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在家中抚摸其父亲的生殖器官,并于与母亲嬉戏时接触母亲的下体及胸部。母亲疑惑地询问女儿此等行为的缘由,未料女儿的天真回答让父母大吃一惊:「保母爸爸教的。」女童的父母闻言惊愕不已,怀疑女儿遭到男性保母的侵犯,遂向警方报案,意图为女儿讨回公道。然而,经医师鑑定后,认为女童正处于「对性器官产生好奇的年龄阶段」,且缺少证据证明男保母存有猥亵行为,因此法官判男保母无罪。可上诉。
高雄一名仓储工人见女同事一人在仓库内抄资料,竟从堆高机上衝下,从背后抓她胸部,并用自己下体猛顶女方臀部,甚至欲强行脱掉女方裤子,但女同事奋力抵抗没让阿国得逞,事后气得前往警局提告,法院调阅监视器,发现阿国确实有强制猥亵,判阿国1年有期徒刑。
台南阿伟(化名)趁孙女小花(化名)就读国中时,将她叫到房间,假藉要小花帮忙按摩,趁机对她袭胸摸舔下体,过程全被小花录影,小花的妹妹得知后辗转告诉同学,才揭发阿公的恶行,阿伟因此被法院依家暴强制猥亵4罪,应执行2年徒刑。可上诉。